新华网福州1月4日专电(记者沈汝发)春节将至,又到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重点时期。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建厅等联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执法检查,以确保2011年春节前劳动者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市政工程、高速公路、铁路等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后的整改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无故拖欠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福建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