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下午,记者从青海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的《青海省消防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会上还通报了2010年全省火灾情况。
据介绍,2009年5月1日新修订的消防法颁布实施后,青海省公安厅通过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对近年来消防工作进行总结并吸取青海省消防监督管理和社会消防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并借鉴了兄弟省市的地方立法成果,在消防法的基础上,推出了新的《青海省消防条例》,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去年冬天,青海省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围绕冬季防火工作,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原迅雷”系列检查行动积极改善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环境。
据统计,去年1月至12月26日,青海省共发生火灾1584起,死12人,伤13人,直接财产损失859.38万元。截至12月26日,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1977起,出动2036人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3221辆(次),官兵19783人(次),抢救被困人员840人,疏散人员9954人,抢救财产价值2.65亿元。(记者仓烜、通讯员刘铁、袁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