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 |
【“双强争先”活动专刊】
编者按:2010年12月29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蔡奇同志在台州市委组织部上报的《台州市全面实施“双强争先1313工程”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活动》上批示:台州“双强争先1313工程”是个好载体,要进一步抓实。现将这一做法予以刊登,供学习借鉴。
台州市积极实施“双强争先1313工程”
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争当“发展强、党建强”企业
省委部署“双强争先”活动以来,台州市积极实施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1313工程”,通过明确创建时间节点,落实具体创建措施,细化考评评定标准等有效举措,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创建有目标、争先有动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争当“发展强、党建强”企业。
一、明确目标,分步推进。明确到2012年“七一”前,全市“双强争先”活动的创建目标是,在全市汽车摩托车及配件、医药化工、塑料模具、家用电器、缝制设备、船舶修造、泵与电机、工艺美术及休闲用品、再生资源、机械电气等10大行业中创建300家市级“双强”先进企业、100家市级“双强”领军企业,新增建立党组织的企业数3000家以上,即“双强争先1313工程”。同时,进一步明确创建时间节点,分两步推进,到2011年6月底前,创建“双强”先进企业150家,其中“双强”领军企业50家,新增建立党组织企业数1500家以上;到2012年6月底前,再创建“双强”先进企业150家,其中“双强”领军企业50家,再新增建立党组织企业数1500家以上。
二、设定标准,对照创建。研究制定《台州市“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和领军企业评定标准》,分别设定“双强”先进企业、“双强”领军企业创建标准,并将“双强”先进企业评定标准作为“双强”领军企业评定的前置条件,分生产经营好、发展成效好、劳动关系好、文化建设好、履行社会责任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好6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比如,要求“双强”先进企业产值和利税年均增长10%以上,综合排名进入市级民企500强或市级同行业20强,拥有市级以上著名(知名)商标、商号、名牌产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近三年内无信贷、税收、环保等方面不良记录,建有100m2以上的党员活动室等。“双强”领军企业则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实施创建,比如,要求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技改投入增长率高于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平均水平,年产值和利税年增长达15%以上,职工福利在本地、本行业处于较高水平,不参加不正当竞争,没有商业腐败行为,党组织班子成员80%以上进入经营管理和决策层,80%以上的党员担任中层以上职务或业务技术骨干,50%以上的人才是党员,形成富有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一是深入排摸夯基础。在前期摸底和推荐的基础上,对照评定标准,对列为创建对象的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成效、党组织建设等状况再进行梳理和认定,建好工作台帐。原则上将十大支柱产业前30强企业列为先进企业培育对象;上市企业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列为领军企业培育对象。二是突出重点抓落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前阶段“双强”型先进企业和“双强”型领军企业创建活动上,因企制宜落实好各项举措,着眼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扎实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着眼企业党建“全面覆盖、基础扎实、精干有为、活力和谐、规范有力”的目标,进一步推进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拓展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健全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三是讲究方法提效率。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对重点培育企业采取“一企一人”、“一企一策”,加强联系和指导。坚持先易后难、以大带小、质量优先原则,建一个、扶一个、成一个,要求“双强”领军企业要争取建成示范点,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同时,明确开展活动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影响企业正常工作。四是评定表彰见成效。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评组,分别在2011年、2012年“七一”前,对列入“双强争先1313工程”培育范围的企业进行“双强”先进企业和领军企业考评认定,对考评达标企业进行表彰,并授予相应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