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检察机关要为‘十二五’开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1月6日,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以这样的开场语,部署新一年的检察工作。
回头望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递交了一份给力的成绩单。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禁赌、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活动,全省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万余人,起诉9万余人。同时,深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2728人与2067人分别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相对不起诉决定。
2010年,检察机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05件,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4件,其中科级干部449人,处级干部166人,厅级干部4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别查处相关案件862人与622人;在土管、城建、医疗、教育等领域查处职务犯罪232人。
2010年,检察机关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力度,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71件;追捕941人、追诉2094人;抗诉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案件1069件,法院已改判307件、发回重审97件;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中的违法行为严格提出监督意见;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3人。
朝前看
站在新一年的起点上,陈云龙对全省检察机关提出了“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总抓手,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动力,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省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的工作思路。
2011年,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入谋划、扎实推进服务中心工作。在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工作中,通过明确重点、专项工作、专案办理等方式,强化对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监督;通过综合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服务。
打击刑事犯罪,依然是今年检察工作的主旋律。陈云龙指出,检察机关要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涉“黄赌毒”等犯罪的惩治力度。密切关注金融危机后续影响和经济形势发展变化,依法打击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的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的犯罪活动。
反腐败斗争,今年将更加突出重点。陈云龙强调,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和渎职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经营、金融等重点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和农村基层选举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司法人员利用司法权实施的职务犯罪。
如何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也是检察机关在新一年中要继续探索的重要课题。“要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宽严相济政策在化解矛盾中的预防、教育和引导功能,深入推进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试点,深化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积极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陈云龙指出,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及“挂、销号”、“督办函”制度,在今年7月底前基本化解涉检信访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