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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畅谈保障房建设
[今日早报]“居者有其屋”是不是 就等于“人人有住房”
“一步到位”的住房观,加大了住房消费供需矛盾

浙江省人大代表、杭州市建委主任杨军。吴宇超/摄

浙江省人大代表、下城区多层农居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王颖。

浙江省政协常委、文史委主任侯玉琪。

浙江省政协文史委专职副主任曾骅。徐彦 季叶海/摄

   浙江在线01月16日讯 截至2009年,我省经济适用房累计开工2700万平方米,解决了约3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人均可支配收入在60%以下困难家庭的购房基本得到保障;5.74万户享受了廉租房,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困难家庭住房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此外,还通过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等多种形式,缓解了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

  但是,“居者有其屋”是不是就要“人人有住房”、买房子该不该“一步到位”、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但又买不起商品房怎么办、保障性住房分配该如何保证公正透明……这些问题仍是全社会热议的焦点。

  昨天,记者就保障性住房的许多问题,采访参加此次省“两会”的两位人大代表和两位政协委员。

  保障房新转变:加大公租房建设   人物:浙江省人大代表、杭州市建委主任 杨军   “夹心层”对居住的需求最迫切   人物:浙江省政协常委、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侯玉琪   浙江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曾骅

  2010年,杭州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建设530万平方米;今年,保障性住房年度竣工目标500万平方米以上;2012年,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地块要全市统筹,除了老城区外还要再拓展布点,在余杭、萧山跟主城区接壤地块,各划拨出2平方公里建设保障性住房。

  未来5年,根据需求测算,我们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要达到1600万平方米以上。

  我们大建保障性住房的目的是什么?说到底,政府要实现公平和正义,实现中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

  现在讲的“公共租赁房”,是由政府来做。价格上,它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租赁给“夹心层”群体。

  这也是保障性住房出现的新转变——杭州市政府要加大公共租赁房的规划建设力度。

  加大发展公共租赁房,做到“居者有其所”。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户仍要“应保尽保”。

  今年,我们要在结构上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房的规划建设,安排4个地块专门搞公共租赁房,我们还要规范公共租赁房的退出和流转机制。

  我们现在的保障性住房星罗棋布,有的在丁桥,有的在三墩……房子是在造,道路通不通,公交便不便、农贸市场有没有,老百姓都非常关心。

  今年,我们把所有列入到今明两年保障性住房所在地块的配套道路、污水干管、学校等大的基础设施,都列入到政府年度建设计划当中,力求跟保障性住房同步建设。

  “夹心层”对居住需求最迫切

  现在,社会上的确有一部分人,没有房子住,或者住的条件非常差,而依靠他们自己的能力又很难改善,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是迫切要求解决住房或改善居住条件的主体。

  一个是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群体,另一个是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中等收入群体。这两大群体被称为“夹心层”,他们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对社会的影响也很大,是住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很多人把购买到自己满意的住房,作为“居者有其屋”的唯一标准,使住房理念产生偏差。而现在社会上对于房子“一步到位”的消费欲望强烈,违背了住房梯级式消费的特点,也使住房消费供需矛盾更加扩大。

  不科学的住房消费理念,也是住房租赁市场发育不完全的重要原因。住房租赁管理的薄弱、住房租赁者的合法权益无保障等因素,又强化了“人人有住房”的住房消费观念。

  应该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

  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应该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满足自身的需要,符合自己的社会身份,先解决住的问题,然后进一步考虑拥有、改善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既是一种重要商品,又是一种居民生存必需的特殊产品,“住有所居”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生存要求。

  所以,“居者有其屋”应该理解为“人人有房住”,进一步理解为“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这应该是我省深化住房改革、完善住房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实现这个目标,既应该继续发展住房商品市场,又必须发挥政府在住房市场调控和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保障的作用,建立双轨制的住房保障体系。

  公租房或可缓解   “夹心层”困难

  以往的保障性住房,有很大部分是经济适用房。但实际上,经济适用房却很难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实践证明,并不是所有人都必须通过购房来解决居住问题。即使是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租房者仍然占很大的比例。

  因此,应该进一步确立“租售并举”的保障住房的思路。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应该通过政府主导,鼓励社会乃至民营企业,建设多形式、多层次的公租房、廉租房,来缓解新就业人员、新从家庭中分离的人员、新进入城市,正处于创业阶段的人员、流动性较大的人员、以及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外来务工者等人员的居住困难。

  经济适用房的获得者拥有房子的产权,5年以后可以上市交易,而且目前退出机制不完善,这就意味着获得者有巨大的收益预期,因而容易产生个别人敢于违规骗取的行为。

  而公租房事实上分离了房子的产权和使用权,同时建立公开、公正的准入、退出机制和违规骗取的惩罚制度。租到房其实也并没有太大的收益,而违规骗取受到惩罚的成本,相比之下就大多了。

  保障性住房体系   应“无缝对接”

  只保障最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也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让全社会都能在合理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自己满意的住处。

  目前,保障房名目繁多,目标模糊,制度不衔接,保障面显得狭窄,保障力度与保障需求不适应等问题普遍存在。

  因此,谈保障性住房,更应该谈改进和完善现有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议尽快对保障性住房的种类、对象等进行规范,将各类保障性住房纳入一套完备的制度中,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需求,构建合理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努力使保障性住房体系能全面覆盖应保对象,让各类保障性住房覆盖到位,不能有死角,做到“无缝对接”。同时,各地也应该从实际出发,适当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

  建保障房前应先建周边配套

  人物:浙江省人大代表、下城区多层农居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王颖

  杭州市政府正在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力度,扩大受惠面,让更多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群体都能享有保障房。

  不过,一些保障房质量并不是很好,譬如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没有跟上,这需要加大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建设。

  我认为,建保障房之前,要先建道路等配套设施。不能倒过来,为了完成指标,先急着造房子,老百姓入住后,连买菜也没有地方。

  关于保障性住房,亟待呼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全国人大还没有制定相关法律,希望浙江省推进立法工作,出台相应法规,完善保障房的管理体系,保证地市县有法可依。前段时间,深圳20名公务员违规申请保障性住房,并被处罚,就暴露出这个问题。

  此外,保障房要从“房为我有”,改变为“房为我住”。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要建立一整套的退出机制。

  比如,经适房的所有者,随着事业的发展,收入增加已经不符合经适房的条件,政府要有一套合理合法的机制,可以考虑将其回购或收回。

  政府要解决老百姓有房住的问题,而不是老百姓有产权的问题。

  “观念转变”+“退出机制”或为住房难破解之路

  ●来自保障房现场的声音——

  廉租房政策是雪中送炭

  经适房周边配套问题难解

  ●来自今日早报微博的声音——

  取消经济适用房

  加大公租房建设

  @陈宝存:福建上杭经适房申请者87%为公职人员引起关注http://sinaurl.cn/hbrJXe,取消经济适用房是必须的。从产生的那一天起,经济适用房就有诸多弊端。

  @obinhawks_p4k :对于保障房,建议少建或者不建经适房,多建廉租房,从最底层开始保障,逐步扩大到夹心层。现在的经适房分配制度,问题很大,漏洞很多。  

  @我不是许文强:保障房的申请,立法要积极跟进。如果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申请到保障房的,除了收回保障房并处罚金外,还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甚至刑罚),另外可与银行诚信系统挂钩,提高购房贷款首付比例或者银行借贷利息,总之要大大提高违法成本。  

  @果果V:最近,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说,政府有义务满足人们的居住权,但没有义务满足其对房子的占有欲。近日,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称,今后大连市将不再新建经济适用房,而是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以解决困难百姓的住房问题。浙江省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可否借鉴这一做法呢?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意见建议,昨天有不少政协委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除了来自委员们的声音外,本报记者昨天还专程实地走访了几户廉租房家庭和经适房家庭,收集了来自最前线的民声。

  此外,早报开通的“两会微博”和热线电话也传来不少市民群众的心声。  

  廉租房政策是雪中送炭

  谢林森——家住在翠苑一区廉租房

  非常感谢政府的廉租房政策,让我们这样的低保户,能在繁华都市中安身立家。

  不过我也想提点小意见,廉租房的面积实在太小了,就只有30平方米左右。家里很多东西都放不下。前段时间,社区春风行动,送了我一台洗衣机,可房子太小,洗衣机根本放不下,有点美中不足。  

  苏桂凤——家住在翠苑三区廉租房

  我今年60岁了,从黑龙江下乡回来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更别提住的地方了。女儿出生后一直跟着我们搬来搬去,从三墩到转塘,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就要一个多小时。

  幸好有廉租房这样的政策,让我们可以搬到翠苑居住,真的很感谢。社区对我们也很好,经常慰问,女儿不用每天赶来赶去,生活压力一下轻松了很多。  

  毛丽青——租住在翠苑三区,享受廉租房补贴

  我没能申请到廉租房,本来以为要没地方住了。幸好还有廉租房补贴这个政策。否则,像我们这种靠低保过日子的人,要想住到市中心点的位置,根本就不可能。  

  谢雪——翠苑三区主任

  作为社区主任,经常和小区内的廉租房住户打交道。在这期间,我发现一个问题,现在政府推出的廉租房都非常集中,在某个小区的某一幢。这样,对廉租房住户来说,压力很大。

  有时候我们去送慰问品,廉租房的住户都是偷偷摸摸的,怕被别人看到或知道自己是低保户而感到尴尬。我们也遇到过,有廉租房住户的孩子在小区和小朋友一起玩耍,可是却被其他小朋友嘲笑,这也让我们很伤心。

  我希望,有关部门能考虑下,将廉租房分散在各个小区,这样就等于藏木于林,也可以减少申请廉租房低保户的心理压力。  

  经适房周边配套不够成熟

  魏力——去年和父母一起搬入丁桥景园

  丁桥的交通实在太夸张了。就那么一条路,堵得不行。我晚上5点半下班,到家最早也要7点半。这还是我开车的速度。

  本来我一直坐公交车。可丁桥的公交线路就5条,像B3,晚上8点就是末班车了。对我这样晚上经常要约会的年轻人来说,肯定来不及。打车吧,一趟要50多块,很多司机还不愿意去。如果晚上想从家里出门,偌大一个丁桥,出租车少之又少。

  无奈之下只能去买车。现在人家说,住着经适房,却去买车,真是讽刺啊。  

  韩女士——去年4月搬入丁桥兰苑

  先说房屋质量。经适房的房屋质量真的不怎么样。我还没住进去,窗户就因为漏水,整个墙壁都发霉了,墙面都起泡掉落了。

  再说周边配套,没有菜场。虽然路边有一些农民挑出来的菜摊,可大部分都是蔬菜。要买肉类,一定要去超市。但超市里的东西贵啊。我现在都是上班时,趁着午休去买菜,然后挤公交车回家,菜都被挤扁了。新鲜的鸡鸭鱼肉是很久没吃到了。  

  沈先生——去年搬入丁桥景园

  我就想提一个老意见,经适房出租问题。虽然说明令禁止经适房出租,可我们小区出租的问题还是很严重。一幢楼,30%是出租的。还有,很多买了经适房的人,开的车子却很豪华,小区停车问题也很严重。我希望政府部门,能对经适房购买者的条件把关再严一点,让真正需要的人买到房子。

  再说周边,丁桥配套设施真的太慢了,都没有大一点的综合医院。万一有个急病,叫救护车都来不及。很多老人都要挤公交车,换车去城里的医院,一路上风险就很大。

  还有,这里也没什么娱乐配套设施,到了晚上8点,整个丁桥就死气沉沉的,怪不得年轻人都不愿意来住。

  ●来自热线的声音——

  只要自身没有房产

  都应无条件申请公租房

  市民张先生:因为房价高了,所以很多人都想去弄套保障房,如果房价不那么高,我看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惦记保障房了。

  老实说,住保障房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这说明你家里情况比较糟糕,现在很多人盯着保障房,难道人人都想争当困难户吗?  

  大学生毕业生张洁敏:杭州现在这个房价,我们外地大学生,怎么买得起?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都离开杭州,回老家去了,为什么?就是因为房价过高,天堂再美也留不住人啊。我觉得政府应该大量推出人才房,这样才能留得住年轻人。  

  市民周女士:政府应该大量建设廉租房和人才房,社区要加强保障房建设的宣传,让群众知道保障房的针对人群。另外,我觉得只要自身没有房产的人,都可以无条件申请公租房。  

  市民余先生:公租房建设不一定都要政府投入,房产开发商也可以嘛!你可以建造不同等级的公租房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出租,就好比打的,有钱的打奔驰,没钱的打桑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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