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26公斤的新疆和田玉价值几何?
在奉化玉石爱好者吴某看来,这简直是块天价宝贝,因为他用了总面积近300平方米的3处商品房才把它换到手。
然而,两年后经鉴定,这块宝贝竟然仅值25万元。吴某感觉受骗了,而对方却要求过户房产。
3处房产换原石
吴某是一家房产公司的股东,爱玩玉石。见到中意的玉石,他不惜血本也要搞到手。
2008年3月的一天,新疆的华某找到吴某,兜售一块26公斤的和田玉原石。
经过华某的一番介绍,吴某动心了。双方达成协议:华某用这块和田玉石置换吴某房产公司总面积282平方米、总价值120余万元的3处房产。
玉石交到吴某手上后,吴某向华某出具了标有房产座落、房号的收款收据3份,并标明“款已付清”。
剖开原石懊悔了
华某的玉石是从新疆卖家孙某那里拿的,当时他和孙某约定,等他把玉石出手后再支付货款,价格是135万元。
但是半年多后,孙某得知华某已经将玉石出手,却没有支付货款,便起诉到法院,要求华某支付玉石款,获得法院的判决支持。
其实,华某这时候也急得不得了。因为玉石虽然已卖给吴某,但那3处房产却一直没有过户。
原来,吴某拿到玉石原石后,将其分割成了4块,发现质地并没有当初认为的那么好。因此,他没有立即按置换协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且,当初承诺置换给华某的3处房产,事后被卖给了别人。
房产拿不到手,自己又被上家催债,无奈之下,华某于去年4月向奉化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吴某及其所在的房产公司连带支付120万余元。
鉴定下来只值25万
在第一次庭审中,吴某要求对玉石价值进行鉴定。由于玉石已被吴某自行切割,其中1块丢失,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剩余的3块进行了鉴定,结论是涉案标的物确实系和田玉原石料块,但建议的市场公允价仅为25万元。
鉴定结果出来后,双方的争议更大了。对于玉石鉴定的价值,华某及其代理人表示不予认可。他们认为,玉石已被切为4块,原石价值已无法判断。为此,他坚持要吴某履行当时的协议,理由是和田玉的价格是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的,且吴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但吴某认为,双方当时达成的交易显失公平,协议应当撤销。他说,华某来自和田玉的主产区,在玉石认定知识方面有着优势。
华某是利用他对玉石缺乏了解,上门兜售玉石时,未提供玉石鉴定书,也未告知玉石的定义分类和质量等级,一味夸大价值,致使他对玉石的质量和价值产生误判。如今经鉴定,玉石实际市场价只值25万元,所以当时达成的协议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因玉石已无法原物返还,吴某表示愿意按鉴定价格支付款项。
法院调解案结事了
这桩官司经过两次庭审,双方争议巨大。奉化市人民法院与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法院为此多次进行协调。
近日,几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终于达成协议:由吴某直接支付给孙某75万元,余款孙某自愿放弃。在吴某支付75万元之后,华某撤回对吴某及其公司的诉讼。
由此,这起玉石连环纠纷终于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