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乐清法院举行“新闻与公共关系组”成立仪式,这标志着乐清法院在对外宣传、增强与民众沟通、应对涉诉舆情和推进司法公开的探索道路上迈开了新的一步,将有利于法院建立与媒体、公众的良好互动关系,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据悉“,新闻与公共关系组”由乐清法院分管办公室的副院长黄道强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庭室选一名同志和办公室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同志组成成员。
该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络,宣传报道法院重点、亮点工作,发布大要案审理情况,挖掘报道法院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事迹;制作法院形象推广宣传片,印制法院形象宣传小册子,负责法院形象宣传;加强与民众互动,统一安排各庭室法官到学校、村居、企业单位、行政机关开展法制讲座,统一开展法律咨询、司法宣传活动,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负责法律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负责涉诉舆情及公共事件的应对和处置,策划、制定应对方案,预防和处置舆情危机;负责法院新闻发布,确定全院新闻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
该院“新闻与公共关系组”今后还将探索运行法院微博、开通法院QQ、开通法官博客等途径,让法院的工作尽量多地曝光在公众视线下,与公众建立公开、透明、无障碍的沟通渠道,促进司法公开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