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8日讯(记者 叶海)虽然正是三九严冬,但是省政协委员没忘记夏天里那些顶着烈日煎熬的工人们。
在2011年省“两会”期间,浙江省总工会递交向省政协十届四次提案组提交的提案中指出,高温补贴依旧“看上去很美”,希望省政府尽快制定高温季节职工劳动保护规章,以确保夏季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无缘清凉的杭城建筑工,对高温费的合理期待,又往前大大地走了一步。
本网调查显示六成建筑工无缘“高温费”
刚刚过去的2010年夏天,浙江在线记者曾经在杭城的建筑工人中做过一项有关高温费的调查。调查问卷显示,有32.4%的受访者不知道国家关于高温费发放的规定。杭城6成受访建筑工无缘清凉 高温费"烤问工地喜忧>>
“能给足工钱就不错了,高温补贴什么的,不晓得,也不敢想。”湖北人姜伦权当时的这一番话,几乎代表了大多数杭城建筑工人的想法,也让采访的记者倍感心酸。
其实就在当年7月8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等单位就联合发出通知,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2004年和2007年,浙江省也曾对于高温费的发放标准作出过两次调整。
虽然如此,依然有超过半数的工人表示他们从来没有领过,有60%的工人当年没有领到。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工人表示,单位没有告诉过有高温费这回事。
发不发高温费全凭老板一句话
是工人“无知”还是企业沉默?
在杭州一家建筑工地打工的陈斌私底下就偷偷告诉浙江在线记者,不敢奢望有高温费,但身体是自己的。天热了,就少干点活。每到夏季,他会找一家按天算工资的工地,等到了秋天他又换一家按工程量计工资的工地,好好干上几个月,然后带着钱回家过年。
憨厚而纯朴的性格,让大多数为生计而奔波的工人们最后选择了“忍气吞声”。
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也直言,其实高温补贴发不发、发多少、怎么发,都凭老板一句话。甚至一些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工资总收入中;有的企业还以高温停止作业、缩短工作时间为由,而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
对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仅仅是一份指导性的文件,既非法律也不是法规。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张飞雁承认:“对于拒绝执行的企业,我们也是无可奈何。”
职工讨要“高温费”遭遇无法可依
四川籍农民工郑春明在外闯荡多年,早就知道有高温费,但从来没有拿到过。今年,他“厚着脸皮”去找公司领导要,却被老板劈头盖脸说了一通。不服气的他找了劳动监察部门,却一直杳无音信,不了了之。
无法可依,这已成为职工为自己维权讨要高温费时不得不面对的尴尬。
杭州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朱建伟曾多次通过媒体呼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建议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尽快立法,通过法律的硬性规定,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
浙江在线记者查阅文件发现,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目前唯一的夏季高温劳动保护规章。但该《条例》所反映的是40多年前的中国社会和经济状况,与今天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严重不相适应。且该条例对高温补贴只字未提。
省总工会建言立法明确高温费发放
“随着浙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完全有能力妥善解决高温季节特殊环境条件下,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出于现实迫切性的需要,他们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尽快制订规章,并由省政府出台高温条件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专项性地方规章。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陈诗达也认为,对于“高温费”甚至是高温下的工作,不仅仅是人事劳动部门,更要从政府层面加强立法,要从法律层面对于高温条件下的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防暑降温措施等作出详细的规定,并对高温下的事故责任方追究明确认定依据。
陈诗达的观点和省总工会提交的提案内容不谋而合。省总工会建议要有规章来明确高温天气的认定和划分、明确防暑降温措施、明确高温作业时间、加强高温季节防暑降温专项执法检查之外,还着重提到了高温补贴。
这份提案中提议,高温补贴标准可分为高温作业、非高温作业及一般工作人员三档,并规定最低发放标准;具体发放数额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水平确定,高温补贴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高温补贴费列支渠道进入生产成本。
有关部门将如何对待这份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将会给出什么回复?职工期待的“高温费”如愿而至?本网将继续关注这份提案的办理过程,追踪报道高温季节职工权益保障的立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