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变质:
从打架团到抢劫团
他们其实没有严密的组织。最初,郑陈成开通了一个QQ群,叫做“天义会”,同学庞龙飞等率先加入。成立这个群的目的,就是方便大家联系,大家在一起,打架的时候不怕被人欺负。他们也没进行任何仪式,或者结拜。
在这个群体中,只有杨水滨是贵州来的。放暑假后,他爸妈已经让他回去贵州老家。2010年7月的一天,他在网上跟庞龙飞聊天,庞龙飞告诉他,他们成立了一个叫做“天义会”的QQ群,加入这个群,就成为了“天义会”的成员,以后大家一起玩,一起打架,再不怕别人欺负。
“这个好啊,你告诉我群号码。”杨水滨欣然加入。
不久,他背着父母,偷偷从贵州回到天台,从此与庞龙飞等人一起厮混。
庞龙飞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一家四口,母亲务农,大姐、二姐早早结束学业,在外打工。庞龙飞在外干什么,母亲根本不知道。庞龙飞经常好几天不回家,母亲也管不了。一句话,这个儿子,母亲对他基本是放任自流了。
其他成员的情况大抵也是如此。他们经常在网吧上网、游戏厅玩游戏、溜冰场溜冰,吃住也在外面,开销自然很大,又没有什么正当职业,家里给的一点生活费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渐渐地,这伙人开始把目光瞄向学生群体。一次得手,二次得手,三次得手,抢劫如此顺利,来钱如此之快,从心理上,他们把抢劫当作心安理得的营生之道。网吧、游戏厅、溜冰场、学校、偏僻路段、公园等地,成了他们作案最频繁之地。
抢劫越频繁,数额越巨大,他们回家的次数越少,受家人牵制越少。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这伙未成年人过着“共产群居”式的生活:一起抢劫,一起花销,一起玩乐,一起吃住。
2010年9月2日,这伙人陆续被刑事拘留,之后被依法逮捕。12月21日,参与抢劫的十几名青少年案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最高者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据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