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9日讯(记者 李敏 廖小清 包勇) 今天上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当谈到省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潘华山故意杀人等案件时,齐奇表示深感痛心,称教训十分深刻,并表示将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形势的深刻变化,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齐奇说,尤其是少数法官不公、不廉,甚至违法犯罪。去年7月以来,省法院机关先后发生了立案一庭副庭长潘华山故意杀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童志兴重大违法违纪等案件,暴露出法院在队伍教育管理上还存在漏洞,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潘华山故意杀人案给全省乃至全国法院队伍带来了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
“对此,我负有领导责任,深感痛心,教训十分深刻。”齐奇说,事后,省法院对队伍管理进行了深刻反思,在省法院干警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廉洁司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个案教训,全面查摆队伍管理、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实行了审判执行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办案地域回避等制度,凡违反“五个严禁”者一律调离审判岗位。同时,弘扬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人人有震撼、有反思、有提高。
据了解,浙江法院通过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重要事项报告、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违纪违法责任追究、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全省法院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规定,去年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22人。
此外,省法官协会与省律师协会联合制定了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16条意见,抵制涉案不正当交往和不公不廉行为,努力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平等交流的工作关系。省法院机关落实了院领导和审判业务庭领导的配偶、父母、子女担任诉讼律师的,予以单方退出的职业回避。
与此同时,浙江法院文化建设的经验得到最高法院的推广。有3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法官项延永当选2010浙江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法官陈辽敏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另有4人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