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泽明、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黄秋生、衢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金连山向省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这是浙江首次实行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向省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
“全面客观,符合实际,突出了各自工作的特点、亮点。”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在听完三位检察长的述职述廉报告后作出如此评价。据悉,浙江省检察院将对三位检察长的述职述廉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情况分别向这三个市检察院的党组及检察长本人反馈,同时还要向相关的市委、人大等有关部门通报。(记者岳耀勇通讯员金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