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听顺耳的更听逆耳的——谈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大到一个单位,小到一个家庭,对“家丑”的理解,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如何正确评价公安工作,有人曾给出这样一道公式:100-1=0,意思是说,公安民警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群众做了100件好事,却因个别害群之马的“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样的算法看似有点道理,仔细一琢磨,它对公安队伍、广大公安民警在和平时期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付出的奉献甚至牺牲,是不公正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们的队伍中,确有少数民警因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形象,导致人民群众不满意。此次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正是为了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传统的做法是,走出去,请进来。但怎么走、怎么请,却大有学问。
从一些报道和电视的屏幕上我们经常看到,每到逢年过节,有的单位总要轰轰烈烈地搞一些慰问活动,向需要帮助的困难户嘘嘘寒、问问暖、说些“过年话”,就算是走出去了。至于请进来呢,有的单位邀请的各界人士,不是来“挑刺儿”,而大都是来评功摆好。
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揭不得了。对公安机关而言,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让群众满意,此次“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走出去也好,请进来也罢,既然大门已经打开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就要开诚布公地告诉群众,就要虚心地向群众请教,如果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该亮的“家丑”不亮,连听取意见、承认错误的勇气和诚心都没有,又怎么能谈得上改进工作呢?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民警不是点石成金的神仙,工作中出现失误也都是正常的现象,只有从失误中汲取经验教训,我们的工作才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因此,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我们的眼睛,既要看正面的,也要看反面的;我们的耳朵,既要听顺耳的,也要听逆耳的……只要我们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不同意见,才会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