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浙江海江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海江公司)及其300多户转产渔民顺利拿到舟山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太保舟山公司)的2500万元赔付款。至此,这起浙江省人民调解历史上纠纷金额最高、纠纷时间长达一年半、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经济纠纷,在舟山市和普陀区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8年5月,海江公司“海江浚7”工程船舶在河北作业时因爆炸沉没。此后,在承保人太保舟山公司支付4000万元赔偿款后,双方因船只无法打捞、损失认定困难等原因产生赔偿纠纷。去年10月19日,海江公司董事长庄和昌去世,300多名投资该船的转产渔民认为失去依靠而产生了情绪波动。年底,其中100多名转产渔民多次到太保舟山公司要求赔偿8000万元经济损失,双方对赔付数额的认识相差悬殊,甚至发生了肢体冲突,一些渔民还到市政府进行上访。
此时,纠纷双方已陷入僵局。太保舟山公司坚持要求海江公司走诉讼渠道,而海江公司则坚持要求直接对话协商解决,并准备组织300多户转产渔民进行群体性逐级上访。春节临近,众多渔民拿不到赔偿款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巨大的社会稳定风险,舟山市司法局主动承担了调解任务,大胆探索工作载体,尝试以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并指定普陀区矛盾纠纷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调解。
由于案情十分复杂、难度极大、且涉案金额在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市区两级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小组,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在历时一月的数轮调解中,调解人员晓以利害悉心调和,太保舟山公司最终表示在符合理赔章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社会责任,而索赔方也愿意理智面对现实,停止过高要价。双方终于在1月26日晚上9点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为这起“天价”纠纷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