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籍男子彭某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竟冒充电信工作人员,在温州各地盗打电信公司的电话接口箱电话,充值网络虚拟货币。日前,永嘉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案件回放
2010年7月中旬开始,彭某利用电信部门电话接口箱没有设置密码的“漏洞”,事先购买好电信工作服、电话试线机、螺丝刀、钳子等,假冒电信工作人员,在温州各地盗打电信公司的电话接口箱电话,充值网络虚拟货币,再转手卖给网上的买家获利,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倒爷”。
至同年8月17日被抓获时止,彭某盗打电信用户电话费共计48000余元,销赃获利22464元。在审理过程中,彭某家属代为退赔了48000元。
法院认为,彭某以牟利为目的,盗打他人电话窃取电话费,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彭某自动退赔所盗电话资费,并能自愿认罪,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予以较大幅度地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网络虚拟货币,可以在网上购买游戏时间和特殊商品,通过电话充值便是其中一种购买方式。一般而言,安装固定电话后,拨打声讯台的功能就处于默认开通状态,如果拨打声讯台购买虚拟货币,就可以直接通过电信系统在拨号电话账单上扣款,而电话用户本人是否同意或是否知情,均无需确认,而且充值的虚拟货币也无法取消。操作虽方便,但也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了可乘之机。在此,法官提醒,为防止固定电话被恶意盗打的情况发生,居民和企业、单位可以到电信部门申请关闭声讯台信息功能,同时尽量不要让陌生人使用自己的固定电话。如果发现电话费清单出现莫名的信息费,或者发现户外电话交接箱有人为破坏的痕迹,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