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0日讯
余姚市教育系统下辖139个党组织,3100名党员。从2010年5月份开始,余姚市教育局党委在余姚市委和宁波市教育党工委的统一部署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着重抓好抓实五个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一是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政工领导负责、班子成员配合、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制定了较为全面又具有实践操作性的实施意见。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认真传达上级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学习和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全面部署创先争优活动。下发《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导检查工作的职责、重点和方法;下发《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现场点评的实施意见》和《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开展“创争我承诺,服务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系统内所有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通过向群众公开承诺、践行承诺,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督查承诺、评议承诺;成立6个点评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氛围)、谈(建议)”四个环节,对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出台“创先争优承诺制试行办法”,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进行中期评估,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党员自我反思和党组织点评活动,在第二学期结束前,结合学年考核,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落实承诺情况作一次学年综合评议。
二、突出两个承诺重点。教育局党委在全面推进党员公开承诺的过程中,明确要求全市所有学校的党员教师,必须正视当前群众反响大、呼声高的教育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做出公开承诺。一是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所有义务段学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严格执行减负“新6条”,坚决纠正“四超”现象,全体党员教师必须做出不折不扣地执行减负“新6条”,坚决做到不“四超”的公开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坚决抵制有偿家教。重申教师“七不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要求党员教师带头严格执行师德规定,带头坚决抵制有偿家教,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让社会满意、群众欢迎。
三、健全三维指导体系。一是“会议式”指导。先后组织召开了创先争优动员大会、各校书记校长学习会、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使各校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一把手深刻领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推进措施。二是“调研式”指导。在部分学校领导班子调整之际,再次传达上级党委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详细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并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和改进要求;新学年开始之初,8个检查组结合开学工作分赴各蹲点学校就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面对面的指导。三是“简报式”指导。在余姚教育信息网上开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定期编发《创先争优活动简报》(每周一期),及时总结推广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新做法、积累的新经验、涌现的新典型,推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培植四种行业典型。一是党员教师个体典型。开展“五个十佳”评选活动,评选“十佳教育改革先锋”、“十佳专业引领先锋”、“十佳教书育人先锋”、“十佳服务基层先锋”、“十佳关爱晚辈先锋”“五个十佳”育人成才先锋,并积极争创一批余姚市级、宁波市级和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二是中小学校典型。面向全市普职高、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挖掘和培植一批活动启动快、氛围浓、载体新、进展好的学校。三是乡镇区域典型。根据21个承担着全市绝大部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管理重任的乡镇(街道)教辅室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特色和效果,培植若干区域典型。四是局属服务单位典型。在承担全市教育教学指导职能的教育局机关和下属服务单位开展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的创先争优活动。
五、创设五类工作载体。组织开展“五个百”党建巡礼活动,开展百场主题党课宣讲,组建百支党员志愿者队伍,建立百个党员爱心帮扶基金会,创建百个共产党员示范岗,搞好百对校村(社区)、校校(外来民工学校)、校园(幼儿园)党建联合体建设。余姚中学开展“网上党校党课”活动,三七市镇校开展“手机党课”活动,实验幼儿园开展党员教师志愿护园队,余姚二中等开展“我爱我校、争做学校主人”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兰江小学、江南新城小学开展“巾帼示范岗”活动,余姚三中、五职校开展村校结对、文化下乡活动,大隐教辅室开展新老党员结对、党员与新教师结对、党员与后20%学生结对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