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浙江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维护群众利益,民生为大。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十二五”时期我省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求我们一方面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为更好地服务民生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加快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像住房、教育、菜价等问题,看上去琐碎,但对每位群众、每个家庭都是大事。可以说,解决好民生问题是最大的群众工作。
维护群众利益,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就医、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维护群众利益,要强化制度保障。这些年来,在决策过程中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和矛盾的产生,既有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能力方面的原因,也有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因此,必须从制度上深化改革,着力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通过民主程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此外,要从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公共资源方面深化改革,防止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要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着力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