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没吃到,弄得一身腥。”如此形容姜阿姨的借贷“二传手”遭遇一点都不为过。
姜阿姨的借贷纠纷被执行法官抓了典型,昨天,她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对记者痛诉自己的借贷遭遇。
从姜阿姨和类似大量的案件中,杭州市上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潘水俊总结出了一些防范借贷风险的经验,在开年之初,教大家如何不伤感情地借贷。
案例:姜阿姨口述借贷遭遇
姜阿姨,58岁。她的借贷遭遇开始于四五年前。
姜阿姨有一个朋友,做服装生意。“他生意做得很大。”姜阿姨言语间依然对这个朋友充满崇拜。
“头一次开口借8000元,说第二天就还,第二天半夜来敲门还钱了。”姜阿姨说。
后来,这个朋友又借了3万元,也是说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还要给1500元的回报。
此后,这个朋友又来借了,说是1万元借一星期给500元利息。后来又借10万,一个月给2万元利息。
再后来,朋友说借5万元了,借一天给5000元利息。
“他这么讲信用嘛,我就找侄女去借了。”姜阿姨于是从侄女那里挪起了闲钱,转借给朋友。
一笔、二笔、三笔……到2008年,姜阿姨总共从侄女那里帮朋友借走了66万元。此时,姜阿姨的那个朋友再也还不上钱了。
亲戚反目。2008年底,欠下了侄女巨额借款的姜阿姨被侄女告到了法院。此前,姜阿姨说,为了还上侄女的钱,她用自家的房产抵押借贷50万元交给朋友去翻本,结果还是有去无回。
和侄女翻脸了,姜阿姨跟老公的关系也闹僵了,更悲惨的是,她现在已经流离失所。
法院在判决姜阿姨归还其侄女借款后,姜阿姨因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司法拘留一次。至今,她依然没有还上侄女这笔巨款。
“仇人都不如。”姜阿姨如此形容她现在跟侄女之间的关系。
提醒:出借钱款如何防范风险
杭州上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潘水俊说,姜阿姨的借贷遭遇极其典型,从他执行的大量借贷案件看,其中8成案件都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因为借钱,结果伤了和气、伤了感情的例子,太多太多。
“借贷本身没有错,关键在掌控风险。”潘法官说。
如何不伤感情地借贷?潘法官提醒,出借人在碰到以下情况的借贷时,应慎之又慎:
(1)借款人许诺的利息高于银行利息2倍以上的;
(2)借款人多次借款,先前的小额借款都能如数归还,且借款数额越来越大的;
(3)前账未清又以各种借口着急借款的;
(4)借款人经常联系不上,行踪不定的。这样控制借贷风险:
(1)出借欠款以小额为宜,一般控制在出借人家庭盈余资金的20%以内(从心理学角度考虑);
(2)出借次数以2次以内为宜,次数多了,风险自然也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