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两个同样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年轻人,却有着全然不同的心情:一个很坦然、很淡定,另一个很纠结、很懊悔。他们的故事,生动地反映了“坦白”与“抗拒”的迥然不同结局。
他总算能安心睡觉了
杨虎,25岁,湖南泸溪县人。2009年,他因盗窃罪被杭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然而,服刑中的他并不安心,脑海中总是浮现出某些残存画面:那尚未交代的8件案子还要不要说呢?
他几乎夜夜不能安睡。纠结了几个月后,他最终写下了一份坦白书并上交,洋洋洒洒数千字。原来,在2008年3月至11月期间,杨虎和盗窃团伙的另5名成员还在温州平阳、瑞安等地流窜作案8起,盗走大量的紫铜和黄铜,共计价值19万余元。
坦白后,杨虎说“:现在总算能安心睡觉了,把所有该还的债都还清了,再也不会梦到刑满出狱当天又被警察带走的场景了。”
目前,经平阳检察院移交,温州市检察院已对杨某提起公诉。
他将面临第3次审判
方厚平,27岁,贵州人。2003年8月,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07年9月1日,刑满释放的他不思悔改,继续作案。之后,他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再次入狱。
在抓获归案至起诉判决过程中,方厚平始终避重就轻,不肯彻底坦白交代,以为如此便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导致了他处于刑期屡屡从头算起的尴尬处境。
在服刑一段时间后,瑞安检察院查出方厚平曾于2007年在瑞安市抢劫两只手机。因为这一漏罪,他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与原判刑罚并罚执行无期徒刑。
就在2011年春节前几天,检察院再次对方厚平提起公诉,这次指控的是他2008年以来参与的6起盗窃案件、2起抢夺案件与3起抢劫案件,一项项漏罪一一得到清算。
“这样一来,方厚平每重新被判处一次无期徒刑,他的刑期都将从头开始计算。”瑞安检察院经办检察官介绍。
检察官说法
两种不同的态度,给了他们两种不同的命运。无期徒刑的刑罚并不代表终生监禁,在经过一定刑期之后,可以根据之前的表现争取减刑或假释。但是,如果在无期徒刑转为有期徒刑后又被查出漏罪,那么很可能又要与原判刑罚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如果在刑满释放后被发现漏罪,可能又将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此,拒不交代事实,只会增加自己的牢狱生涯。这笔账怎样算更划算,明眼人都应该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