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近日举行“福建省公安民警荣誉章”颁发仪式,公安厅厅长牛纪刚等厅领导为厅机关第二批“福建省公安民警荣誉章”金质章、银质章获得者各10名代表颁发荣誉章。
牛纪刚在荣誉章颁发仪式上表示,希望获得荣誉章的同志珍惜荣誉,继承传统,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按照“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推进公安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迈出新步伐、获得新发展、取得新成就。
据悉,为激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荣誉感,凝聚警心,鼓舞斗志,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2008年,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决定给全省公安机关警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在职在编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部队官兵颁发“福建省公安民警荣誉章”。(记者赵肃岐、通讯员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