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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发网帖大骂“小三” 情人节法庭再燃“战火”

  在刚刚过去的情人节,乐清的两个女人对簿公堂。在这起自诉诽谤案的背后,还牵扯出“豪门争女案”“、欠款纠纷案”,使得官司变得越发曲折离奇。

  2009年7月,乐清某小学女教师陈玉在天涯论坛、乐清上班族论坛等多家网站论坛上,发现了与自己有关的帖子。帖中,她被人指名道姓地称为“小三”,照片、职业、车牌号等个人信息均被公之于众,引起大量网友围观。

  发帖人网名叫“cocolivy”“、cocolili”,在帖子中自称是“男主角”杨峰的前妻李薇。李薇在网帖中表示,陈玉就是破坏她和丈夫感情的第三者“,陈小三与杨峰在一起6年了”,“陈小三拆了我的家”,“(她)在外面和多个男人是情人关系”,“为人非常地下贱”……

  对此,陈玉大叫冤枉。她说,她与李薇素不相识,与杨峰只是普通朋友“,小三”一说纯属无稽之谈,网帖里的内容是对她的恶意诋毁。

  “帖子出现后,我的电话不断,很多朋友纷纷问我怎么回事,就连远在韩国的朋友也知道了。”陈玉说,帖子受到越来越多网友的关注,她的生活被彻底打乱。“好几次,我的车子停在路边,只要超过20分钟,就会有人围观并指指点点,导致我后来都不敢开车出门了。”

  终于,外界的流言蜚语引发了陈玉的家庭矛盾,丈夫黄某因此与她协议离婚,原本和睦的三口之家支离破碎。“我告诉丈夫,如果我不能证明我的清白,我就不再踏入他家半步。”陈玉说,那几个月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整天精神恍惚,只能向单位长期请假;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瘦了整整30斤,164cm的个子只有80多斤重。经医院检查,她被诊断为“抑郁状态”。

  2009年11月,陈玉向公安机关报案,认为发帖人李薇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应当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后来,陈玉又一纸诉状将李薇告到了乐清市人民法院,认为李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严重损害了她的人格、名誉,在社会上尤其在乐清地区给她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令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受理了这起自诉案件,2月14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报记者赴庭审现场全程旁听。此次庭审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身份的确定和“情节严重”后果认定这两大问题。庭审从上午8点30分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多,双方辩论激烈。

  庭审焦点一:发帖人是不是被告人?

  庭审中,被告人李薇称,发帖人“co-colivy”“、cocolili”并不是自己,她从来没有发过涉案网帖。对此,自诉人陈玉向法庭递交了多份证据予以反驳,其中包括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给你说法》栏目两位记者的证言。

  2010年3月,李薇为了与前夫杨峰争夺3个女儿的抚养权,曾求助《给你说法》栏目记者帮她寻找前夫和孩子。在播出的节目中,有一段旁白说明李薇在乐清上班族论坛和天涯论坛发布了“跪求大家帮我找找孩子”的帖子,而该帖子正是此案的涉案网帖。在律师的调查笔录中,两位记者证实李薇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发帖一事。

  然而,李薇辩称,她从未向记者承认自己发过这个帖子。“当时我和前夫争孩子的事情闹得很大,有网友告诉我论坛上有很多人在议论我的事情,我就去看了看,发现帖子上写的跟我的实际情况基本相符,我就把这个网帖链接发给了电视台记者,给他们提供一个参考。”

  这时,陈玉的代理人指出“:请法庭注意,被告人在第一次开庭时称自己从未给记者提供过链接,帖子是记者上网找到的,这与被告人今天的陈述前后矛盾,证明她至少有一次在说谎。”

  陈玉的代理人补充“,cocolili”于2010年3月1日在乐清上班族论坛发帖称:

  “今天去杨峰家找孩子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很可笑的事情……看见杨峰的妈妈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躲在旁边一户人家的棚子里,当时记者都在场。”

  “帖子中描述的这段内容,与后来3月17日播出的《给你说法》栏目的场景完全一致,当时现场只有杨峰母亲、李薇与记者。试问,如果‘cocolili’不是被告人李薇,怎么可能如此清楚地知道事发当日的情节?”陈玉的代理人指出,在其他很多网帖中,均存在大量的隐私、事件细节和心理描述,由此可以推定发帖人即是李薇本人。

  对此,李薇再次予以反驳“:难道我就不能把这些经历告诉我的亲朋好友了吗?网络是虚拟的,网上存在很多冒用他人身份发表的言论,你怎么保证别人不会拿他们了解的事情做我的文章?”

  庭审焦点二:本案情节是否严重?

  如果发帖人的身份得到确认,李薇的行为是否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这成为庭审的第二大争议焦点。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不构成犯罪,可以追究民事侵权责任,必要时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至于何为情节严重,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理解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情形。”陈玉的代理人说,李薇在网络发布具有侮辱、诽谤内容的帖子后不久,立刻引来了广大网友围观———2009年7月24日“,跪求大家帮我找找孩子”帖子在乐清上班族论坛的浏览量已达18万余人次,在天涯论坛上访问量为5194人次。时至今日,帖子依然没有删除。由于被告人长时间、大范围地以网络发帖、跟帖形式对自诉人进行侮辱、诽谤,导致自诉人与丈夫离婚,无法正常上班,还因此患上了心理疾病,其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

  对此,李薇的辩护人反驳“:即便这些网帖是被告人发的,也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不构成犯罪。”他认为,根据一般的理解,如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失去生活工作能力、神情恍惚而发生意外事故等,应可认定为后果严重,而此案自诉人并不存在这些问题。

  至庭审结束,法官未当庭宣判。

  案中案:源于硝烟四起的“婚姻拉锯战”

  如果用“官司缠身”来形容本案牵涉的“男主角”杨峰,再贴切不过了。陈玉与李薇的这场官司,只是杨峰与前妻“婚姻拉锯战”衍生出的冰山一角。

  李薇是象山人,经朋友介绍,她与在宁波工作的杨峰相识。杨峰是乐清柳市人,家中独子,家境殷实。2003年两人结婚,共生育了3个女儿。

  然而,两人的婚姻一波三折,先后经历了离婚、复婚、再离婚三部曲。为了争夺女儿的抚养权,两人历经一审、二审以及法院的多次调解,最终二女儿交给女方抚养,大女儿、小女儿由男方抚养。

  李薇称,自己前几年在澳门赌场替人“洗码”赚了不少钱,本来已拥有千万资产,却被嗜赌如命的前夫借走和输光,至今他仍欠她500万元,有欠条为证。而杨峰称,李薇不仅嗜赌如命,3年时间输掉家中近两千万资产,还试图利用婚姻、孩子从感情上绑架和勒索他,他被迫出具了一张500万元的欠条。目前,李薇已就这起借款纠纷将杨峰起诉到了法院。

  庭审中,李薇还透露,近日她已向法院起诉杨峰涉嫌诽谤。原来,在去年《给你说法》栏目播出了李薇寻找前夫和孩子一事后,杨峰找到电视台,完全推翻了李薇的种种说法,随后电视台播出了第二期节目。李薇认为,第二期节目中杨峰的言论是对她的诽谤。

  一场接一场的官司,让两人的“婚姻战”硝烟四起。最终结果如何我们不得而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已经耗费了太多的司法资源。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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