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案件正在审理中,觉得办案法官怎么样?”近日,舟山市中级法院监察室主任邬燕珍找到一名案件当事人金某的妻子,向她了解法官的工作作风和办案态度。
这样的廉政回访很普遍,但是从去年年底以来,舟山中院对这样的回访制度进行了革新———回访从事后变为事中、事后全程,对大标的额、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较大的三类案件,纪检监察部门从立案阶段就介入监督,盯牢整个审判过程。
金某和弟弟的合伙纠纷案是去年年底上诉到舟山中院的。金某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反应激烈。
舟山中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将案件的情况通报给了院纪检监察部门。随后,监察室主任邬燕珍等人从那时起就开始关注此案。年后找金某的妻子了解情况之前,她已经多次面访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了解他们的感受,以便提醒办案法官。
邬燕珍说,纪检监察部门在关注和监督案件审判中,主要是了解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在办案中是否规范司法、廉洁司法等情况,以及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看法和意见。
“我们以前实行的廉政回访卡制度,主要是事后监督,但是大部分当事人的回访卡都没有反馈。”舟山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红兵介绍,由此从去年12月起,舟山中院开始改进廉政回访制度。
改革后的廉政回访制度明确:对大标的额、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较大的三类案件,纪检监察部门从立案就开始介入,采取面谈、电话、书面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将违法违纪行为杜绝在萌芽状态。
接受过回访的金某的代理律师说,法院纪检部门监督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不仅畅通了沟通渠道,使审理过程更加阳光、透明,同时也让当事人知道法官既是裁判也是被监督对象,这样裁判结果会更令人信服。
舟山中院去年新收各类案件948件,办结954件,结案率达98.31%,列全省法院首位。院长何鑑伟表示,这一成绩与坚持创新廉政工作机制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