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2月22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审计厅获悉,全省政府存量土地资产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我省部分地方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面积较大,土地利用率与省政府要求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2010年上半年,省审计厅及部分地方审计机关对临安市、宁波市镇海区、温州市鹿城区等14个县(市、区)政府存量土地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底,14个县(市、区)政府存量土地总量为17.6万多亩,其中纳入土地储备中心集中管理的土地仅占总存量面积的15.2%,政府存量土地大多由开发区、部分乡镇及国有投融资公司分别收储、管理,土地储备中心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
部分地方建设用地批而未供的问题比较突出。经审计调查,所有存量土地中有14.3万亩属于批而未供,占总量的八成以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已审批的土地,前3年供地率要求达到90%、80%、50%。但调查发现,部分县(市、区)供地率只达到60%、50%、30%,土地利用率低。
审计部门认为,14个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土地内涵挖潜、节约集约用地、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方面是因为存量土地管理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容易造成地方政府土地收储、供应的盲目性;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没有正确处理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审计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存量土地资产是地方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主要资源,地方经济利益刺激直接导致政府执行相关政策力度不够。
据了解,审计调查结束以后,省国土资源厅及相关地方政府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