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199名受表彰的‘办案标兵’之一,我很高兴、荣幸,同时深感使命重大。”昨天,在北京领奖的杭州市江干区法院的朱学军法官激动地在电话里说。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隆重举行表彰会,我省3家法院、14名法官获得表彰。
此次受表彰的分别是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我省的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嘉兴海盐县法院以及杭州市余杭区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温州市中级法院的郑国栋、缙云县法院的徐步茜、舟山市普陀区法院的傅博恒、宁波市海曙区法院的周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另有台州市椒江区法院的陈善华、绍兴中院的傅海鑫等10名来自全省各地法院的一线办案法官获得“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杭州市江干区法院的朱学军早已是杭州的知名法官。他能说多种方言,擅长调解,还有以他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2008年和2009年,朱学军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56件,其中7成多案件是调解、撤诉结案的。
对于刚刚获得的“办案标兵”荣誉称号,朱学军说,这份荣誉将鼓舞他继续努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出更大成绩。
我省获得“办案标兵”称号的10名法官,个个都身怀办案绝技:台州市椒江区法院的陈善华法官,有着当庭宣判率百分百的高效率;绍兴中院的傅海鑫法官,能巧妙运用心理需求平衡法进行调解;乐清市法院的霍文明法官,拖着病体与“老赖”争分夺秒;嘉兴市中院的苏江平法官,既能在法庭上搞审判实务,又能在法庭下搞学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