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2月28讯(通讯员 许滨 罗姚庆)老张是余姚市检察院公诉科的一名老同志。自去年9月该院的追诉查漏平台试用以来,他都会把自己办理的案件信息录进去。去年10月,老张正在平台上查看信息,突然大喜“:有戏了!”
当时,老张正在办理江文卫黑社会性质犯罪中一起敲诈勒索案,此案被害人陆迪龙在赌场被敲诈赌资5000余元。考虑到陆迪龙参与赌博且金额达5000元以上,本身就涉嫌赌博罪,老张多留了一个心眼,立即将案件信息输入平台,并点击“自动查询”查看可能存在的其它线索。
这时,平台上出现了多条有关“阿龙”的信息。“阿龙”是一年前该院在办理江文卫开设赌场案时发现的一名身份不明人员,涉嫌开设赌场罪,当时仍未归案。由于陆迪龙与“阿龙”均有“赌博”、“赌场”等共同信息,平台将两者比对到了一起。
经过调查核实,老张发现陆迪龙就是逍遥法外的“阿龙”,随即向公安机关发函将其追诉到案。近日,陆迪龙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你看,这个窗口所显示的,都是2004年以来侦查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部分刑事案件的追诉信息。”负责追诉查漏信息平台运行的公诉科副科长刘新锋,指着电脑屏幕向记者介绍。
2010年5月,余姚市检察院成功开发“追诉查漏信息平台”软件,由承办人将案件信息及在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犯罪嫌疑人、“高危人员”(以被害人、证人身份出现的社会闲散人员)三类人员信息录入该平台。除了案件基本情况外,录入信息还包括绰号(别名)、前科情况、身高、体型、特殊特征等详细内容,从而实现更精确的信息比对。
“如今,我们办案人员对于追诉信息的把握已经从‘个人主义’转变成‘集体主义’了,原来由承办人一人独有的信息实现了共享,真正做到了你有、我有、大家有。”刘新锋说,查漏平台的运用显著提高了追诉追漏案件的成功率,开年2月来已成功追诉漏犯漏罪2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