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车上百起,偷走车中财物价值20多万,盗走轿车多辆,作案地点遍布整个温州……如果不是在未教所里看到他,恐怕没有人会将这个满脸稚嫩的16岁少年与“汽车大盗”划上等号。
他叫小胖(化名),1995年出生,乐清人。去年年底,他因盗窃被收容教养一年,这已是他从2009年以来的“五进宫”了。
他为何会走上这条歧路?他的内心世界有什么难言之隐?他和同伴们究竟该何去何从?记者走进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听小胖讲述他的“传奇”人生。
小小年纪成了“汽车大盗”
“第一次撬别人的车,我没想过要偷,只是出于好奇。”小胖说,2009年5月,他偶然从一则报道中得知,有些电动车钥匙能打开别克车的车锁。出于好奇,他便找了很多辆汽车尝试,竟然真的打开了其中一辆车的车门。
从这之后,他走上了撬车之路,与几个年纪相仿的同伴一起作案,收获颇丰。“最多的一次,我们在车上找到2万多元现金和一台笔记本电脑。”
他们的“胃口”和胆子越来越大。去年2月的一天凌晨,小胖在乐清市乐成镇撬开一辆红色别克轿车,发现了一把备用钥匙,于是索性将车开走。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查,他还偷了另一辆车的牌照换上。
此后,他又陆续偷了多辆车,这些车后来不仅成了他和同伴们作案的交通工具,还成了他们流动的“家”。他们如蝙蝠一般,凌晨“收工”后就睡在车里,睡到傍晚醒来就到处玩耍,待到夜深人静之时,又全体出动找寻下一个目标。
“没人要”的孩子用偷来的钱读完初一
自2009年“出道”后,小胖就成了派出所的“常客”。
第一次因盗窃车上财物被送进派出所,他只有14岁。因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第二天就通知他母亲来所里领回儿子。
可两个月后,他又因为撬车盗窃被抓,结果还是一样。他变得更加有恃无恐。
小胖说,2009年,父母离了婚,他成了一个“没人要”的孩子。爸爸组建了新家庭,他虽然被判给了妈妈,但自从交了新男友,妈妈除了每个月给30元零花钱外,从来不过问他的生活。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父母闹离婚,我为此旷了几天课,学校让我退学。我还是想读书,妈妈不让我读了。第二年,看着同学们都升初中了,我就用偷来的钱交了学费,又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读完了初一。这件事,妈妈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小胖偷偷擦了擦眼角,沉默了许久。
小胖的同伴,都有着和他相似的遭遇。小彭(化名)4岁多的时候母亲就离开了他,父亲常年在外地打工,家里给的零用钱很少;小易(化名)也出自单亲家庭,父母很早就离异了,没人管他,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
律师:不合格家长应被剥夺监护权
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一大队民警赵伟告诉记者,针对该所74名收容教养人员的调查显示,父母关爱的缺失,是这些孩子走上违法道路的“幕后推手”。
据调查,这些孩子中,70%以上都有盗窃经历。绝大多数家庭不和睦,父母离异的占一半以上。而且,父母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经济状况较差,对孩子放任不管,很多孩子没有读完9年义务教育,又不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也没有一技之长,只能在社会上游荡。
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官明泓认为,小胖父母对孩子监护职责的缺失,与他走上违法道路密切相关。在国外,剥夺不合格父母和监护人监护权的做法早已通行。“比如在美国,如果有家长虐待孩子,或者被认为对孩子做出不利行为,社会福利机构有权起诉家长,要求将监护责任转移给福利机构,同时家长还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我国法律对监护权的设立、变更等事项规定较少,也缺乏可操作性。我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时,是否可以考虑赋予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监督父母履行监护职责的权利。如果父母不能很好地行使监护权,这些基层组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监护人,暂时或永远剥夺他们的监护权。法定监护人被剥夺监护权后,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人时,可由法院指定托儿所、福利院或其他能够承担监护责任的人来担任监护人,以此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让他们拥有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