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3月2日讯(吴凯)3月1日,嵊州市公安、消防和文广新局联合行动,对违法擅自投入营业,并逾期不执行处罚(罚款人民币3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嵊州当代阳光商务休闲广场实施了强制执行。绍兴日报社、今日嵊州、嵊州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跟踪采访宣传此次行动,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今年1月,消防大队检查人员在清剿火灾隐患过程中,发现位于该市三江街道惠民街18号的嵊州当代阳光商务休闲广场,室内装修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1月28日,消防大队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施工,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处罚,强力要求该单位进行整改。据了解,该单位营业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是一家桑拿、浴室、演艺和棋牌的公共娱乐场所。
2月21日,消防大队检查人员在复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擅自营业,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更让人吃惊的是,单位内工作人员没有经过消防培训,对防火自救知识一问三不知。倘若遇上火灾,消费者得不到及时安全疏散,后果将不堪设想。在详细调查取证后,消防大队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2月28日晚,消防大队检查人员再次发现该单位顶风“作案”。为了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确保消防机构执法的严肃性,进一步推进火灾隐患整治,给违法单位以震慑,3月1日上午,消防大队联合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实施了强制执行。下一步,大队将提请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市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