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原告季亚仙与被告俞均火离婚”,3月1日,仙居法院法官在看守所内向俞均火宣布了判决结果。听到这一判决,俞均火心中充满了懊悔。因为一时冲动,他不仅失去了相伴近50年的老伴,还领到3年刑期。
家庭琐事引起不睦
今年72岁的俞均火与65岁的季亚仙均是仙居县横溪镇人,自1962年起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生有3个女儿和1个儿子,儿子年纪最小,也已经38岁了。
俞均火嗜赌,令季亚仙很是不满,加上两人时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夫妻感情逐渐出现不睦。大约10年前,俞均火开始怀疑老伴与他人有染,双方感情更是雪上加霜,两人开始分房而睡。
缺少沟通内心孤独
由于俞均火和季亚仙缺少沟通交流,久而久之俞均火的心理开始失衡,认为自己以前辛辛苦苦照顾季亚仙,现在年纪大了,季亚仙就开始疏远自己。而且他认为子女都站在季亚仙一边,不关心他,他成了一个多余的人,内心非常孤独。
2010年6月初,俞均火留了一份“遗书”给季亚仙,写了一些仇恨季亚仙的词句,并表现出轻生念头。
求欢不成举刀伤人
2010年6月17日凌晨4时,俞均火来到季亚仙房间,想与她发生性关系,但季亚仙拒绝了,并且使劲反抗。
多年累积的误会终于使俞均火失去了理智。他顺手拿起事先放在床内侧的一把长达20厘米“、用来防身”的刀,往季亚仙的脖子割了过去。受伤的季亚仙大喊救命,惊慌失措的俞均火又在季亚仙的腹部刺了一刀,然后逃离现场。
懵懂老汉获刑3年
被送往医院抢救的季亚仙伤势严重,脖子、腹部分别缝了14针、12针,经鉴定已构成重伤。
2010年8月24日,俞均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他辩称“:我当时就是想吓吓她,让她可以和我好。我下手比较轻,并没有想过真要杀死她。”
经仙居检察院提起公诉,仙居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俞均火有期徒刑3年。
不堪暴力怒诉离婚
虽然俞均火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季亚仙仍是心有余悸。担心俞均火出狱后再次伤害她,季亚仙决定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庭审中,俞均火表示,自己一时冲动伤了季亚仙虽有过错,但双方毕竟有近50年的夫妻感情,而且自己也已经对以前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因此不同意离婚。然而季亚仙不肯原谅俞均火的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俞均火致季亚仙重伤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双方感情,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遂依法支持了季亚仙的离婚请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