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塑料奶瓶的隐患又让家长们开始揪心了。欧盟认为含双酚A的奶瓶可能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会诱发性早熟,甚至致癌,从3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婴儿奶瓶。而在国内市场上,塑料奶瓶仍多以PC材质为主,PC奶瓶多含双酚A。商家表示,目前并没有接到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通知,不会下架。
事实上,早在2008年,加拿大就宣布在所有食品包装和容器(包括奶瓶)上禁用双酚,欧盟此番禁令,最多只能算是有力跟进。然而,中国疾控中心专家仍认为,“欧盟虽然不能说是小题大做,也可以说是反应比较超前”。
虽然世卫组织也只表示,双酚A的“安全性仍需进一步研究”,但为了保护婴儿的健康和安全,即便是“超前的错禁”,也要优于“迟到的漏禁”———这不是什么“反应超前”,而是政府公共卫生部门的应有敏感。贸然用“小题大做”来评价别人对于婴儿健康的积极作为,简直就是不负责任。
今天的孩子,就是明天的希望。无论对于我们国家,还是对于整个人类,孩子都是应该首先予以特殊保护的群体。如果说全面禁止含双酚A塑料制品可能错伤一个产业,那为何不能先在涉及婴儿健康安全方面,采取一些更为保险的防范措施?难道一定要等到伤害既成事实,才算不“超前”吗?
退一步说,即便不宜作出“超前反应”,至少应该立刻要求所有商家对婴儿奶瓶是否含有双酚A成分进行明确标示,以便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由选择用或不用。为何在一些国家已经下达禁令的情况下,我们的消费者依旧不能得到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消费警示?须知,知情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有关部门亟待树立起这样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