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3月4日讯(张继红)近期,公安部消防局通过查看台帐、实地印证、现场提问等检查方法,对嘉兴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表示肯定的同时,也希望嘉兴能够通过检查考评充分总结“防火墙”工程建设经验,从而促进社会面上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3月2日,嘉兴市消安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继续深入推进全市构筑“防火墙”工程,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力争使全市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通知》指出,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消防社会化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在2010年年度检查考评中,共抽查检查镇级政府10个、街道办事处10个、行政村18个,社区18个,派出所18个,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36家。从考评情况来看,虽然全市各地年度“防火墙”工程工作全部合格,但抽查的236家社会单位中仍然有23家未能达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与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为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构筑“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务必按照公安部、省政府、省公安厅的检查考评要求,逐条逐项地抓好落实。要全面总结当前本地构筑“防火墙”工程的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本地构筑“防火墙”工程的薄弱环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各种媒体,通过开办专栏、制作专题、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报道,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构筑“防火墙”工程,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继续针对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专兼职消防队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员及其他消防从业人员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培训。同时,要认真总结当地构筑“防火墙”工程的经验成果和工作亮点,积极向各级、各类媒体投稿,及时反映全市构筑“防火墙”工程的工作成果。
《通知》明确,各地要以此次构筑“防火墙”工作考核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通过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学校、老旧小区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要结合辖区行业特点,分析研判本地区火灾形势,研究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主要因素,整治本地区突出存在的火灾隐患。如南湖区的公共娱乐场所、秀洲区的“三合一”场所、嘉兴港区的危化品、桐乡的羊毛衫行业、海宁的皮革制衣等等。同时,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经济、技术、教育、文化等手段,形成齐抓消防工作的合力。真正起到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震慑一批不法业主的实效。同时,要按照构筑“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要求,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全部达标。
《通知》强调,各地要将“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检查考评和事故责任倒查措施,营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消防工作格局。各地要建立构筑“防火墙”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的督导工作机制,结合工作重点,组成工作组深入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单位进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单位要指派专人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完成“防火墙”工程工作情况的监察,确保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