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发起以来“,微博打拐”赢得了网友的热情支持。随着各地公安机关的介入,这场活动几乎演变成了“全民打拐”行动,至今已有多名儿童被解救,重新回到亲人的怀抱。
事件也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思考。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峻认为“,微博打拐”背后反映的诸多法律问题,比如立法上的不完善,应该在全国两会上引起更多关注和探讨。
记者特地采访了几位全国人大代表,听听他们对于“全民打拐”热潮的冷思考。
关键词:买方市场赵林中:细化《收养法》加大刑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认为,出现拐卖儿童犯罪现象是因为存在买方市场。买方市场是这一犯罪的源头,但目前对这一源头的打击力度显然不够。
他表示,虽然《刑法》中有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然而,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只要收买被拐儿童的买主不妨碍司法机关执法或对被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则可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收买人对孩子的主观恶性是小的,但是,他把个人需求建立在另一个家庭的不幸之上,纵容了拐卖儿童犯罪的滋生。”因此,他认为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该依法追究的就要严格追究,不能网开一面。
另外,赵林中认为,《收养法》已多年没有修改过,其中有关“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刑罚规定应该要细化,并且要加大刑罚力度,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发生。
赵林中还建议,要对被拐儿童进行专项大排查,建立跨区域联合排查制度。同时,对所有失踪儿童采取即时报案、立案,并由警方及时向失踪儿童家长通报被解救儿童的相关信息,以便家长能在第一时间与孩子相认。
关键词:联网平台杨成涛:收养之前上网公示
全国人大代表杨成涛建议,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收养登记信息平台,实现联网公示制度。
“通常,收养孩子只要按相关规定到民政局登记就行了,没有办法查明这孩子是不是通过非法途径收买来的。”杨成涛说,对于被收养儿童,推迟落户儿童,各地救助站、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社区等发现或收留的儿童,要将他们的出生年月、照片等信息上网公示。如果公示期满没有人提出异议,收养登记才能进行。
“平台要对社会公开,借助于网络的力量,使围观成为一种震慑力,从而杜绝收买被拐儿童的现象。”杨成涛说。
关键词:主动救助范谊:立法禁止儿童乞讨
全国人大代表范谊很关注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问题,他呼吁通过立法实现主动救助。
“对于独立思考能力还未完全形成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流浪乞讨行为大多是被迫的,有的因为生活穷途末路而被父母、亲戚等操控乞讨,有的被犯罪团体拐骗、雇佣,有的甚至被拧断胳膊、打断腿后进行乞讨,对他们的救助非常迫切。”
范谊说,目前还没有法律明确禁止儿童乞讨,也没有明确规定哪个部门应该对流浪乞讨儿童实施主动救助。“国家对流浪乞讨儿童应该以‘儿童为本位’实行主动救助,对胁迫、组织、利用儿童进行乞讨的人,不管他与乞讨儿童是什么关系,都应该主动追究其法律责任。”
范谊建议,应尽快修订、完善《未成年人保障法》或者制定《儿童福利法》,明确规定主动救助流浪乞讨儿童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有关部门不履行的,应追究行政责任;禁止成年人利用、诱导、胁迫儿童流浪乞讨,违反者应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