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0日讯
44岁的冯女士是山西上虞人,这段时间在慈溪城区高档小区“环驰景观花苑”马某家里做保姆。
去年11月5日,冯女士在马某孙子家里打扫——马某孙子阿彬也住在这个小区。那天,家里只有马某孙媳妇莹莹(化名)和冯女士俩人。
这时候,有人敲门。冯女士开门后,门外的男人冲进来,挥刀就刺。莹莹看到歹徒朝冯女士身上不停地刺,吓坏了,从家里跑出来,到爷爷马某家里报警。
警察在现场抓住凶手,但冯女士伤重身亡。
冯女士家人告到法院,要求雇主赔65万元。理由是,莹莹雇冯女士做保姆,在工作期间保姆出事,雇主要承担责任。
而莹莹的律师则表示,冯女士的雇主是爷爷马某,她是跟马某“借”冯女士出来打扫的,而且每次付20元。因此,双方之间是“承揽”关系,依法莹莹不用为冯女士的死负责。
法官说,本案中,莹莹是否要为冯女士的被害承担责任,要看她和冯女士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昨天,慈溪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歹徒猛刺冯女士,吓坏了的莹莹夺门而逃
一个多月前,环驰景观花苑小区住户马某请来冯女士做保姆,吃住在马家,月工资1800元。
马某住9楼,他孙子阿彬的房子也在这个小区,也是9楼,两幢楼相隔五六十米。
每隔两天,冯女士就会来莹莹家,帮忙打扫房间。
11月5日,莹莹和阿彬结婚没几天。那天只有莹莹和冯女士在家。莹莹在自己房间睡觉,冯女士独自在客厅打扫。
听到有人敲门,冯女士去开门。没想到,门一开,一个男人冲了进来,手中挥舞着水果刀。
莹莹说,她被惊醒,跑到客厅一看,歹徒正对着冯女士猛刺。她吓坏了,赶紧从家里跑出来。跑到爷爷马某家,报警。
歹徒现场被抓,冯女士伤重身亡
警察很快赶到,将刚刚下楼的歹徒抓住,但冯女士伤重不治身亡。
歹徒叫曹嵘,40岁。近10年里,他三次犯罪,大部分时间在监狱里度过。
在上海某监狱服刑时,他听说慈溪是个富庶之地,因此一出狱就往慈溪跑。在市区转了三天,他在环驰景观花苑选中了贴着喜字的莹莹家。
曹嵘入室抢劫杀人一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冯女士家:冯女士是马某祖孙共同雇的,雇主应负责
莹莹和阿彬商量了一下,决定赔偿5万元给冯女士家人,但冯女士家人提出要65万元。双方协商不成。
今年2月10日,冯女士的丈夫冯先生向慈溪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冯先生的索赔理由是,冯女士是阿彬、莹莹和马某共同雇佣的。根据最新的《侵权法》以及相关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姆在雇主家里工作时,受到伤害,雇主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莹莹方面:双方是承揽关系,依法是不用负责的
但马某和阿彬的委托律师表示:
冯女士是马某雇的。她来莹莹家干活,只是每隔两天去一次,每次莹莹还额外给20元。因此,冯女士和莹莹属于承揽关系——好比冯女士到莹莹家做次钟点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就是说,莹莹不用为冯女士的被害负责。
关键情节:20块钱有没有给过
不过,冯女士家人否认了“莹莹每次额外给20元”的说法。
冯先生说,妻子每隔一个月回家一次,每个月的工资只有1800元。从没听冯女士说莹莹、阿彬有额外给她20元。
“她(指冯女士)是同时给阿彬和他爷爷马某家做保姆,因此两家人都是她的雇主。”冯先生特别指出,他记得莹莹和马某面对警方时,曾亲口说他们都是冯女士的雇主。
由于莹莹、马某在公安机关的口供,还有待调取。法官决定择日宣判。
冯女士家人处境艰难,莹莹家的新房出事后也没人住了
冯女士走了,留下常年卧病的丈夫冯先生和刚考上高中的儿子小沣。
冯先生说,他腰椎曾动大手术,已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小沣的学费、家里的生活费都靠冯女士在外打工赚取,如今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起母亲,小沣眼含泪水,他说,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出事前的周末。“当时我都没记住妈妈跟我说的话,就匆匆去学校了……”
昨天记者来到莹莹家门口,“喜”字仍贴着,但房门紧闭,敲了好一会儿门也没人来开。邻居说,出事后,这里就没人住了。
法官:做钟点工,最好能先和中介公司签合同
承办法官说,本案的关键就是,莹莹和冯女士的关系,到底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如果能事先挂靠一家中介机构,不管莹莹和冯女士之间是雇佣还是承揽关系,赔偿问题都可以直接找中介机构。另一方面,双方要是能事先签一份合同,责任究竟归谁,也不用像今天这样费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