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公安厅在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省公安厅网上信访系统开通“大走访”开门评警信息平台,群众登录网站即可举报、投诉和评议民警执法与服务情况,警方将及时在网上回复。
1月以来,云南省公安机关在开展“警民恳谈”、“向群众报告工作”等传统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大走访”渠道,把“家访制”、“夜访制”、上门走访、开门接访、案件回访、短信回访、网上互访等多种形式结合起来,让群众多渠道评议民警执法工作。各地公安机关拓宽评议渠道,通过短信、QQ群、微博、手机报、网络等形式,积极受理群众投诉和评议。
为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云南省公安厅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管辖或侦办的刑事案件,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不影响案件侦破的前提下,要实行立案、破案和命案侦破进展情况回告制度,对已侦破案件,案件办理结果应在15日内向当事人告知;对于未侦破的命案,应每月将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向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回告一次。公安机关对正在办理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每月回访一次当事人,主动介绍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作者:罗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