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家乐福广州新店的“价格中心”正式启动,家乐福宣称一切合理的价差理赔在10分钟内解决。此前,家乐福、沃尔玛超市共19家门店因价格欺诈分别被有关部门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王健认为,此次“价格欺诈门”是中国零售业诸多问题的一个缩影,它不仅反映了企业的诚信问题,也反映了市场价格监管的严重缺失。那么,企业与监管部门该如何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呢?全国人大代表有话要说。
陈泽民:
同一批次统一标价
全国人大代表陈泽民认为,要杜绝类似的价格欺诈,就应实行明码标价。
“随着我国服务业和大型购物中心的快速发展,对完善和健全明码标价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迫切需要修改和完善现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从法律上规范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他建议,对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可规定进行统一的明码标价,而不必在每一个商品上粘贴价格标签。他还建议规范促销行为,规定每年的某些季节和某些时间为统一的促销时段,平时则明码实价。这样既可以避免因价格的频繁变动而造成的管理困难,还能防止无序促销给消费者带来的价格欺诈和价格困扰。(下转2版)
宗庆后:
统一监管部门,提高处罚标准
除了对消费者的价格欺诈,零售商超对供应商的不规范收费行为也层出不穷。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说,虽然2006年五部委就联合出台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是执法主体过于分散“,大家都能管”最终成了“无人肯来管”,而且执法力度明显偏低,最高额不得超过3万元的处罚对商超巨头根本没有实质的威慑作用。
对此,他建议,要规范市场准入条件,将零售商超的经营规模与其注册资本挂钩,减少其行业经营风险。同时对主要城
市的商圈进行规划,减少恶性竞争,并引导零售商超建立合理的商业营利模式,防止其将运营成本通过乱收费变相转嫁。
他还建议,修改现行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将执法权限统一到一个行政机关,设立专门的投诉监督部门,改变目前供货商投诉无门的情况。同时提高行政处罚标准,使其有足够的威慑作用,并通过严格执法来确保零售商超与供应商的共赢发展。
尤小平:
把责任关怀融入经营管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业不能违背市场的游戏规则。”全国人大代表尤小平说,守法诚信是每个企业都应该遵守的“游戏规则”。
他认为,更多的企业应该从家乐福、沃尔玛身上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内部管理和诚信建设;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健全市场价格的监管常态机制,加强对超市、商场等商业零售场所的巡查,还应该启动问责机制,让监管职能落到实处。
“企业在守法诚信的基础上,还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尤小平说,企业应正确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公益行为,它已成为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企业应该把“责任关怀”理念作为践行社会公民行动的指导方针,融入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在自身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努力将企业与员工、客户、社会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同发展。
因此,他建议政府建立完善企业“责任关怀”评价体系,把“责任关怀”纳为企业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