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无不痛恨腐败,总希望能“手到病除”、“铲草除根”。但这只是人们主观上的美好愿望而已。理性地讲,在现阶段彻底消除腐败实际上不可能办得到。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可以说,只要公共权力存在一天,程度不同、大小不等的腐败现象就不可避免。因为,在现阶段腐败是一种“客观存在”。
现阶段基本国情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科技文化水平还不高,法制和各方面的具体制度还不完善,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和漏洞,再加上我国历史上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残余思想仍然顽固地存在着,对外开放也容易使国外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乘隙而入。这些都说明,还存在着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消除腐败现象必然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现阶段反腐败的工作目标,不可能是完全、彻底消除腐败现象,而只能逐步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小、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因为,这是面对现实的结论。如果把反腐败仅仅看成是短期任务,那么,我们就不可能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决定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逐步凸显,反腐败斗争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一些领域制度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客观上存在腐败现象滋生的空间和漏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同时形成完善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尚需一个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同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以及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对党员干部的影响不可低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同时仍有一些党员素质不高、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这些特点决定了现阶段反腐败必然面临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局面,反腐败的任务将异常艰巨和繁重。
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决定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表明,反腐败斗争要有效推进,必须与一定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既不能滞后也不能超越于客观历史进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制度体制机制改革的客观进程。即使改革深化了,许多改革措施出台了,它的实施也有一段复杂的过程。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客观上要经历一个逐步推进和发挥作用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腐败要取得预期效果,不仅仅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还取决于客观条件的变化。反腐败斗争既不能“慢慢来”,也不能违反客观实际“急于求成”。因此,反腐败需要认识和遵循客观规律。
但是,千万不能因为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就可以“熟视无睹”,任其蔓延,而不作为或“作小为”。恰恰相反,我们要更加理性而坚决地反腐败,力争取得较大成效。
【作者为浙江省委党校党建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