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今年初正式出版,永嘉县“包产到户”事件被编入其中,这是该县继红十三军后,第二个被载入党史的历史事件。
“上个世纪50年代,四川、安徽、浙江、广东、河北等地都发生了农民自发组织的‘包产到户’的事件,但永嘉的‘包产到户’是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实践探索,这是区别于其他地方的最为突出的特点。”永嘉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徐李送说,1956年5月,永嘉县委书记李桂茂召开县委常委会,讨论是否实行“包产到户”试验,在支持、反对各占4票的情况下,拍板决定,在燎原社(今属温州市瓯海区郭溪镇)实行“包产到户”试验,取得成功经验后,在全县推广。
徐李送介绍说,由于“左”的思想干扰,1957年3月8日永嘉包产到户被扼杀。此后,永嘉许多农民或明或暗坚持包产到户几十年。因“包产到户”,永嘉县有好几个人付出生命,20多人被判刑,200多人被处理,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包产到户”被冠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学名,成为新时期中国农村改革的突破口,永嘉县因“包产到户”被处理的人员先后得以平反。永嘉县“包产到户”42周年时,原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润生,不顾年老体弱到永嘉参加“包产到户”纪念活动,并给永嘉题词:“包产到户第一县。”(温州网–温州日报 报道组 叶圣义 记者 张沙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