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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也收钱 省工商局曝光商场超市八大欺诈行为

  前不久,省消保委和绍兴市消保委公布了一项“平准”价格调查行动,结果,在被调查的超市中,大众消费品的价格差从2.3%到50%不等。究其原因是,一些超市利用信息不对称,人为抬高商品的价格,欺诈消费者。

  “3·15”前夕,为全面掌握商场超市不正当经营的现状,省工商局组织“商场超市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特别行动小组进行暗访调查。调查显示,多家超市存在不同程度改头换面、价格欺诈、短斤缺两、虚假宣传等八大不规范行为。今天,我们通过一些具体案例,来给消费者提个醒。

  改头换面———

  案例:当天卖不完的食品重新包装销售

  一些超市将当天卖不完的熟食改头换面,重新包装再销售。快要过保质期的食品拆包后,到哪里去了?

  3月3日晚上8时30分,特别行动组走进杭州市上塘路上的一家超市,分别用8毫米长的卫生牙签,对生鲜柜台上已进行分装的带胫猪爪、夹心猪肉、汤骨、豆腐干、草莓、南瓜、山药等近10种食品盒作了标记。

  第二天早上,特别行动组再次来到这家超市的生鲜柜台,发现曾作了标记的肉类食品已被分装到其他盒子里;原盒中变质的草莓已被挑出,补充了新货;山药、南瓜等蔬菜仍原封不动放在货架上。

  其他陷阱:包装时间非生产日,散装食品信息不全,随意涂改生产日期。

  点评:商场超市里的一些食品生产日期扑朔迷离,常常让消费者雾里看花。过期食品、“早产”食品会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短斤缺两———

  案例:自制食品袋也按食品计量收费

  3月2日下午3时,特别行动小组来到家乐福杭州延安路店,挑选了少部分蜜饯装入超市自制食品袋中计量。计量员随即将电子秤上显示的重量打印标签贴在了食品袋上。当特别行动组人员问及食品袋重量为什么不“去皮”时,计量员熟练地在电子秤上打上“-0.002克”再次计量,新打印标签显示的重量、价格均比前次低。

  其他陷阱:自包装产品分量不足,超市电子秤也短秤,冰水“卖”出海鲜价。

  点评:消费者通常认为,菜市场里小商小贩们卖的东西会缺斤短两,商场超市卖的商品应该是分量准确、让人放心的,可事实是事与愿违。

  价格欺诈———

  案例:32元一箱的蒙牛早餐奶收了40元

  1月29日,嘉兴市民严先生在家乐福嘉兴中山店购买了两箱16盒装的蒙牛早餐奶,超市的标签上标价为每盒2元,两箱合计32盒的蒙牛早餐奶售价为64元。然而,严先生在结账时,却被收了80元,这意味着超市是按每箱40元收费的。于是,严先生向超市提出质疑。超市赔偿给严先生一箱的5倍差价,另一箱只退差价。

  此事并未结束。1月31日,严先生再次购买一箱同品牌早餐奶时,价格竟然依旧为40元。随后,嘉兴市南湖区消费者协会对家乐福嘉兴中山店开展约谈。嘉兴市物价局对此事展开调查,最终决定对其作出10万元的罚款。

  嘉兴市南湖区消协相关负责人指出,家乐福嘉兴中山店之所以反复出现收银差错,关键在于其商品存在两套条形码,如当收银员刷单盒牛奶时,其显示的单价为2元,而当收银员刷整箱牛奶时,其显示的价格就变为40元。

  其他陷阱:特价”商品卖出高价,先涨价后打折虚造声势“,回笼资金、清仓甩卖”作幌子。

  点评:有些超市价格欺诈的手段繁多、隐蔽,性质恶劣,价格欺诈层出不穷。

  霸王条款———

  案例:特价打折商品概不保修和退换

  特别行动组发现,欧尚杭州大关店等商场超市有一些商品以电子、纸制等广告海报的形式进行促销。然而,这些打着“保留最后解释权”幌子的海报虽然展示了促销商品,但消费者在促销期间却无法购买到促销的商品,或者购买后发现商品存在一些缺陷。

  于是,消费者回到超市,要求对方退货。然而,商家往往以“减价货品一律恕不退货或退款”为由拒绝退换。

  其他陷阱:超市购物开发票设限,购物卡余额不退,年底积分清零。

  点评:商场超市出于自身利益,制定了许多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限制条款,尽管这些霸道的条款对消费者来说其实并没有约束力,但有的消费者却被商场超市的“有言在先”给忽悠了,导致未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虚假宣传———

  案例:概念含糊误导消费者

  欧尚杭州大关店2月22日至3月6日的一份海报,上面刊登了一款原价为每辆1650元的电动自行车“促销价1585元/辆”“、凭学生证减50元”“、收银折扣65元”“、用欧尚红雀卡分24个月每月付款76元”等4个价格。

  那么,如果凭学生证购买,是从原价1650元的基础上减去50元,还是从促销价上减50元?享受了学生价,收银折扣的65元还能享受吗?如果学生用欧尚红雀卡采取分期付款消费,24个月的总价是1842元,承诺给学生的减价、收银折扣还会存在吗?这真让消费者“雾里看花”。

  其他陷阱:特价商品有价无市。

  点评:为配合商场超市的促销活动,天花乱坠的广告宣传海报往往误导消费者,使他们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蒙受损失。

  规费转嫁———

  案例:躲不开的“进场费”

  根据2006年11月15日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禁止零售商收取“进场费”。但在各种利益的驱使下,各大超市、商场各种形式的“进场费”还是照收不误,收费项目最多的是好又多和家乐福两家超市“,春节赞助”“、元旦赞助”“、五一赞助”“、店庆”“、全国庆”“、全球庆”“、促销管理费”等等,共有13类。

  各种名目的收费已经是供货商躲不开的灰色支出。一些供货商不惜以牺牲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甚至生产假劣商品坑骗消费者。一名食品厂家销售员透露,他们在超市采购员身上花了近5千元后,商品才获准进超市;交给超市的各种费用相当于销售额的15%,而超市还要求厂家配合它的促销活动,每次促销折扣不能少于20%。

  其他陷阱:物流配送费转嫁消费者。

  点评:各种各样的规费也已是商场超市公开的秘密,供货商敢怒而不敢言,而这些多如牛毛的费用最终还是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

  以次充好———

  案例:送的羊毛衫跟买的样衣不一样

  商场超市在摆放商品或推销商品过程中用各种手段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诱导消费者买到质量差的或是即将过期的商品。

  3月3日晚上9时40分,特别行动组来到欧尚杭州大关店服装经营区,一款标价为120元的羊毛衫挂出了“买一送一”的招牌。“送一的东西送什么?”促销员指着挂着的羊毛衫称送同样的羊毛衫“,相当于120元买两件”。行动组人员用手仔细摸了才发现,送的羊毛衫款式虽然相似,但柔软度和厚度均不及样衣。

  其他陷阱:故布迷阵,捆绑销售,货品摆放藏玄机。

  点评:商场超市在摆放商品或推销商品过程中用各种手段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诱导消费者买到质量差的或是即将过期的商品。

  促销陷阱———

  案例:商场的赠品竟然也要收费

  一些商场超市经常举办抽奖促销活动,但消费者在结账时却发现奖品也要收费。对此“,这只是成本费而已”成了商场超市的解释“理由”。但往往,消费者即使花钱买来所谓的奖品,大部分也是假冒伪劣和滞销商品。

  其他陷阱:返券式打折诱导循环购物,特价商品其实是劣质、库存货。

  点评:促销已是商场超市的常见手段了,花样百出的促销能够激发消费者强烈的购物欲望,但是欲望后面,消费者却面临着商家的许多“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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