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平安浙江网 > 政法综治 正文
"赠品"也收钱 省工商局曝光商场超市八大欺诈行为

  前不久,省消保委和绍兴市消保委公布了一项“平准”价格调查行动,结果,在被调查的超市中,大众消费品的价格差从2.3%到50%不等。究其原因是,一些超市利用信息不对称,人为抬高商品的价格,欺诈消费者。

  “3·15”前夕,为全面掌握商场超市不正当经营的现状,省工商局组织“商场超市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特别行动小组进行暗访调查。调查显示,多家超市存在不同程度改头换面、价格欺诈、短斤缺两、虚假宣传等八大不规范行为。今天,我们通过一些具体案例,来给消费者提个醒。

  改头换面———

  案例:当天卖不完的食品重新包装销售

  一些超市将当天卖不完的熟食改头换面,重新包装再销售。快要过保质期的食品拆包后,到哪里去了?

  3月3日晚上8时30分,特别行动组走进杭州市上塘路上的一家超市,分别用8毫米长的卫生牙签,对生鲜柜台上已进行分装的带胫猪爪、夹心猪肉、汤骨、豆腐干、草莓、南瓜、山药等近10种食品盒作了标记。

  第二天早上,特别行动组再次来到这家超市的生鲜柜台,发现曾作了标记的肉类食品已被分装到其他盒子里;原盒中变质的草莓已被挑出,补充了新货;山药、南瓜等蔬菜仍原封不动放在货架上。

  其他陷阱:包装时间非生产日,散装食品信息不全,随意涂改生产日期。

  点评:商场超市里的一些食品生产日期扑朔迷离,常常让消费者雾里看花。过期食品、“早产”食品会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短斤缺两———

  案例:自制食品袋也按食品计量收费

  3月2日下午3时,特别行动小组来到家乐福杭州延安路店,挑选了少部分蜜饯装入超市自制食品袋中计量。计量员随即将电子秤上显示的重量打印标签贴在了食品袋上。当特别行动组人员问及食品袋重量为什么不“去皮”时,计量员熟练地在电子秤上打上“-0.002克”再次计量,新打印标签显示的重量、价格均比前次低。

  其他陷阱:自包装产品分量不足,超市电子秤也短秤,冰水“卖”出海鲜价。

  点评:消费者通常认为,菜市场里小商小贩们卖的东西会缺斤短两,商场超市卖的商品应该是分量准确、让人放心的,可事实是事与愿违。

  价格欺诈———

  案例:32元一箱的蒙牛早餐奶收了40元

  1月29日,嘉兴市民严先生在家乐福嘉兴中山店购买了两箱16盒装的蒙牛早餐奶,超市的标签上标价为每盒2元,两箱合计32盒的蒙牛早餐奶售价为64元。然而,严先生在结账时,却被收了80元,这意味着超市是按每箱40元收费的。于是,严先生向超市提出质疑。超市赔偿给严先生一箱的5倍差价,另一箱只退差价。

  此事并未结束。1月31日,严先生再次购买一箱同品牌早餐奶时,价格竟然依旧为40元。随后,嘉兴市南湖区消费者协会对家乐福嘉兴中山店开展约谈。嘉兴市物价局对此事展开调查,最终决定对其作出10万元的罚款。

  嘉兴市南湖区消协相关负责人指出,家乐福嘉兴中山店之所以反复出现收银差错,关键在于其商品存在两套条形码,如当收银员刷单盒牛奶时,其显示的单价为2元,而当收银员刷整箱牛奶时,其显示的价格就变为40元。

  其他陷阱:特价”商品卖出高价,先涨价后打折虚造声势“,回笼资金、清仓甩卖”作幌子。

  点评:有些超市价格欺诈的手段繁多、隐蔽,性质恶劣,价格欺诈层出不穷。

  霸王条款———

  案例:特价打折商品概不保修和退换

  特别行动组发现,欧尚杭州大关店等商场超市有一些商品以电子、纸制等广告海报的形式进行促销。然而,这些打着“保留最后解释权”幌子的海报虽然展示了促销商品,但消费者在促销期间却无法购买到促销的商品,或者购买后发现商品存在一些缺陷。

  于是,消费者回到超市,要求对方退货。然而,商家往往以“减价货品一律恕不退货或退款”为由拒绝退换。

  其他陷阱:超市购物开发票设限,购物卡余额不退,年底积分清零。

  点评:商场超市出于自身利益,制定了许多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限制条款,尽管这些霸道的条款对消费者来说其实并没有约束力,但有的消费者却被商场超市的“有言在先”给忽悠了,导致未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虚假宣传———

  案例:概念含糊误导消费者

  欧尚杭州大关店2月22日至3月6日的一份海报,上面刊登了一款原价为每辆1650元的电动自行车“促销价1585元/辆”“、凭学生证减50元”“、收银折扣65元”“、用欧尚红雀卡分24个月每月付款76元”等4个价格。

  那么,如果凭学生证购买,是从原价1650元的基础上减去50元,还是从促销价上减50元?享受了学生价,收银折扣的65元还能享受吗?如果学生用欧尚红雀卡采取分期付款消费,24个月的总价是1842元,承诺给学生的减价、收银折扣还会存在吗?这真让消费者“雾里看花”。

  其他陷阱:特价商品有价无市。

  点评:为配合商场超市的促销活动,天花乱坠的广告宣传海报往往误导消费者,使他们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蒙受损失。

  规费转嫁———

  案例:躲不开的“进场费”

  根据2006年11月15日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禁止零售商收取“进场费”。但在各种利益的驱使下,各大超市、商场各种形式的“进场费”还是照收不误,收费项目最多的是好又多和家乐福两家超市“,春节赞助”“、元旦赞助”“、五一赞助”“、店庆”“、全国庆”“、全球庆”“、促销管理费”等等,共有13类。

  各种名目的收费已经是供货商躲不开的灰色支出。一些供货商不惜以牺牲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甚至生产假劣商品坑骗消费者。一名食品厂家销售员透露,他们在超市采购员身上花了近5千元后,商品才获准进超市;交给超市的各种费用相当于销售额的15%,而超市还要求厂家配合它的促销活动,每次促销折扣不能少于20%。

  其他陷阱:物流配送费转嫁消费者。

  点评:各种各样的规费也已是商场超市公开的秘密,供货商敢怒而不敢言,而这些多如牛毛的费用最终还是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

  以次充好———

  案例:送的羊毛衫跟买的样衣不一样

  商场超市在摆放商品或推销商品过程中用各种手段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诱导消费者买到质量差的或是即将过期的商品。

  3月3日晚上9时40分,特别行动组来到欧尚杭州大关店服装经营区,一款标价为120元的羊毛衫挂出了“买一送一”的招牌。“送一的东西送什么?”促销员指着挂着的羊毛衫称送同样的羊毛衫“,相当于120元买两件”。行动组人员用手仔细摸了才发现,送的羊毛衫款式虽然相似,但柔软度和厚度均不及样衣。

  其他陷阱:故布迷阵,捆绑销售,货品摆放藏玄机。

  点评:商场超市在摆放商品或推销商品过程中用各种手段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诱导消费者买到质量差的或是即将过期的商品。

  促销陷阱———

  案例:商场的赠品竟然也要收费

  一些商场超市经常举办抽奖促销活动,但消费者在结账时却发现奖品也要收费。对此“,这只是成本费而已”成了商场超市的解释“理由”。但往往,消费者即使花钱买来所谓的奖品,大部分也是假冒伪劣和滞销商品。

  其他陷阱:返券式打折诱导循环购物,特价商品其实是劣质、库存货。

  点评:促销已是商场超市的常见手段了,花样百出的促销能够激发消费者强烈的购物欲望,但是欲望后面,消费者却面临着商家的许多“陷阱”。

转发到: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开心网 人人网 豆瓣 浙江在线微博网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特别策划 更多...
浙江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皮革制胶囊,治病还是致病?
·【特别策划】老酸奶再陷添加剂风波
·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志礼访谈
·浙江在线联合省高院直播知识产权庭审案例
·“平安浙江”建设新闻发布会 现场直播
平安时评 更多...
·闯黄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之举
·钱江晚报:别让子弹乱飞
·钱江晚报:烂尾楼的账,轧得平么
·青年时报:“换马甲”换不出机场费正当性
·钱江晚报:山寨救护车 哪来的生存空间
·钱江晚报:到底是什么让法官“眼花了”
平安发布 更多...
·5月15日起浙江省高速公路按实际行驶路径里程收费
·杭州:运河闸弄口段恶性杀人抛尸案 警方悬赏协查
·早晚高峰还车难 杭州再划出18个公共自行车储车点
·杭州警方征集运河命案破案线索最高奖励5万元
·杭州交警集中常态整治违法停车 更人性更实际
合作媒体  
主要成员单位网站  
廉政在线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文明网 浙江法院网
浙江检察网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教育厅
省民宗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浙江交通网 浙江农业信息网
浙江林业网 浙江卫生网
省安监局 省环保厅
浙江统计信息网 省工商局
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质监局
省粮食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共青团 省妇联
省公安边防总队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