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3月22日讯 (通讯员刘梦琳)近日,青田县温溪镇的青田宏泰拉链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过失引起火灾被青田公安局行政拘留,这是青田大队今年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消防行政拘留案件。
2月14日19时05分,青田大队接到119台转入的火灾报警电话称,青田县温溪镇安定东路308号青田宏泰拉链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派出2辆消防车,12名官兵前往扑救。此次火灾烧毁部分厂房、拉链码装和拉链头等,无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青田大队及时介入,对火灾原因、损失情况等开展调查。经调查,此次火灾的起火部位为青田宏泰拉链有限公司厂房第五层仓库南面距离靠东侧的窗户内一米处地面部位,起火原因为该公司员工倪某燃放烟花,烟花的火花引燃堆放在第五层的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500元人民币。
在大量有力的证据面前,倪某对自己因过失行为引起火灾发生的原因认定无异议,并表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消防执法威信,避免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3月7日,青田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将案件报经青田县公安局审批,并由青田县公安局依法对因过失引起火灾的倪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此件行政拘留案的办理,在辖区内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