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3月24日讯 宁波市海曙区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模式,从2010年12月13日起联合安监、城管、公安、消防、街道、有关物业等部门和单位,在海曙区江厦街道、鼓楼街道2个试点网格内启动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通过分级监管体系,进一步明晰责任、准确定位,对网格区域内高层楼宇和沿街店铺的消防安全通道、疏散标志标识、消防设施及器材、消防控制室、防车登高位、修装饰工程等六大类消防安全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截至2011年3月17日,共巡查企业近750家,上报隐患253起,已处理244起,隐患处置率为96.4%;其中消防安全通道遮挡、封堵、占用103起,楼梯前室设房住人4起,常闭式防火门反锁、堆物等57起,消防设施及器材不符合要求的67起,疏散标志标识不符合要求10起,应急灯不亮的6起,装饰装修工程6起,有效降低了安全事故总量,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构建安全生产“三级”网格管理体系。海曙区先后出台区级及试点街道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消防网格化管理联席会、工作例会、专项考评等工作机制,并建立大、中、小三级网格,初步形成有序有效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一是构建街道“大网格”。以街道为大网格单元,成立街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江厦街道试点区域为:日新街以东、江厦街以西、中山东路以南、药行街以北;鼓楼街道试点区域为:开明街以东、时代广场(影都)以西、和义路以南、中山东路以北,同时明确一名街道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安监所、派出所、社区等负责人共同参与,实现基层消防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二是构建社区“中网格”。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再划分为若干中网格,由区安监、消防、派出所和街道安监所等抽调人员参与,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巡查指导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三是构建责任区片“小网格”。在试点期间以网格内13幢大厦(江厦街道6幢、鼓楼街道7幢)为小网格,每个小网格内由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2-3人组成检查小组开展巡查,及时上报并督促消除各类隐患。
构建信息管控“三防”安全工作格局。充分运用数字信息手段,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一是“人防”。将区安监执法大队、区城管信息中心、消防、公安、街道安监所等单位人员共同纳入网格化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查纠队伍中,形成各部门、各有关人员综合协调、齐抓共管局面。二是“物防”。随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持续推进,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意识不断提高,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试点区域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得到有效保养维护和规范使用。各业主单位根据规定要求配齐配全了灭火器;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以及疏散指示进行明显标识;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和移动消防器材;营业期间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现象大幅减少。三是“技防”。建立数字化监督整改反馈信息通道,以“数字城管”和消防安全隐患联动系统为平台,发现隐患后及时通过“城管通”发送至数字城管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根据隐患种类发送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再由职能部门对相关单位执行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反馈信息直接传送至管理指挥中心,并由巡查员实地落实确认。最后管理指挥中心将根据标准要求,确认隐患消除或要求重新整改,确保隐患扫除一个不漏。
构建责任到位的长效监管模式。一是落实社会单位自治管理主体职责。建立并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自治管理机制,要求责任单位定期保养消防设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价等工作。加大消防培训和宣传,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鼓励社会群众关心、参与消防工作,依法举报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基层网格安全监管职责。明确每一个网格化监管对象归属的网格区和网格责任人,并对网格化巡查和执法行为进行指标量化考核。建立电子和书式档案,详细记录网格管理员日常巡查和查处隐患情况,既避免行政不作为、消极行政和越权行政等现象,又能分清责任范围,为规避监管执法风险提供依据。三是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网格责任人根据本区域内违法主体类型和违法重点区域特点,设定针对性较强的监管频率、监管时限、监管内容、监管标准和监管方式,有效遏制违法经营的反复、回潮问题,为实现区域长效监管奠定基础。
[作者:宁波支队海曙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