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换届在即,金华兰溪市以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为重点,在各乡镇党员干部中实施严肃换届纪律公开承诺制度,抓好思想引导、公开承诺、监督检查等环节,为乡镇党委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一、坚持教育在先,抓好思想引导。一是抓好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学习。市、乡镇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乡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做到班子成员带头学;市纪委编印《严肃换届纪律资料选编》和提醒卡,送到每一位乡镇干部手中,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换届纪律要求有关信息,做到一般干部重点学;各乡镇统一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要求张贴到镇和村的党务公开栏,让社会广泛知晓,做到党员群众普遍学。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与乡镇“一把手”进行个别约谈;结合乡镇领导班子届末考评工作,市考核组与各乡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全面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各乡镇党委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加强换届前对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引导全镇干部在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三是进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把近年来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编辑成册,印发给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二、强化自我约束,实施三级公开承诺。一是抓乡镇党委承诺。市委对乡镇党委执行换届纪律、做好换届工作,明确提出了“三条硬杠杠”。换届纪律知晓率不高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签署承诺书的干部没达到95%以上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未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乡镇党委围绕严肃换届纪律、执行选举程序、贯彻市委决定,向市委作出书面承诺,并签订了《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责任书》。二是抓党员干部承诺。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党员干部承诺书》,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所有符合提名条件的党员干部围绕“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向乡镇党委作出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绝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也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三是抓党代表承诺。围绕执行换届工作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抵制不良风气,党代表向党员群众和乡镇党委公开作出承诺:不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为他人的选举拉关系、打招呼。不搞小圈子、小团体,不拉帮结派。不散布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工作的言论,自觉宣传换届工作政策。同时,市组工干部签订了《兰溪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组工干部严格遵守纪律承诺书》。通过多层面的承诺约束,提升组织和个人换届纪律的“免疫力”,匡正换届风气。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守纪承诺落实。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目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已开通88899324和“12380”换届举报专线。同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巡回纪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查等形式,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全过程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二是建立换届举报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由纪委和组织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项查办。对查实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一是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再依纪依法处理;二是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其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三是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记录在案;四是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是对干扰换届和选拔任用干部中跑风漏气的,一律严肃查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保证换届纪律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