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是中央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部署。”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介绍,从2月28日开始,浙江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等,传达学习专题研讨班精神,要求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第一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力求抓出成效。
赵洪祝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浙江省要以学习贯彻这次中央专题研讨班精神为契机,在深入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主要工作和成效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今年起步开局的各项工作,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更加紧迫的课题来研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推进。
赵洪祝说,浙江是全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往往比其他地方早发先发。按照中央部署,去年以来,浙江省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稳定形势分析会、全省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推进会等,研究部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省委认为,“富民强省、社会和谐”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在推进“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是各地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基于这一认识,春节后赵洪祝、李强、葛慧君等省委领导第一次下基层调研,就到“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与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一起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大力度,细化措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在省委带领下,目前,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重要责任,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纳入“十二五”规划,纳入全局工作之中。省、市、县三级都已确定了一批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地区,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在前些年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基础上,全省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着力破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提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能力,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各级干部的共识。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坚持不懈地探索实践,与时俱进地深化完善。”赵洪祝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经济发展的加速转型期,也是浙江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紧紧围绕“富民强省、社会和谐”这一根本目的,以构建“和谐浙江”为目标,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为主线,以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为平台,进一步加大力度,细化措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在“十二五”时期基本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浙江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为浙江省“十二五”时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赵洪祝说,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既要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又要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在社会管理理念上要实现“三个转变”:一要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特别是对流动人口和由种种因素造成的困难人群、特殊群体,要加强服务,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二要实现由单一行政手段管理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管理转变,学会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等方法,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三要实现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全面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更加注重保障改善民生,更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重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赵洪祝说,社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事关根本。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探索建立统一领导、富有活力、完善配套、规范高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事佬协会”、“和谐促进工程”等做法,推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衔接配套的“大调解”体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强一些,幸福指数更高一点,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