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3月31日讯(记者 金毅 实习生 朱燕婷)近日,我省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和群众财产造成损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分别作出批示,清明将至,森林防火是件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今天,省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量,严控野外火源,严查火灾案件,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苗头。
记者从省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降水持续偏少,尤其是进入3月份,全省天气晴朗干燥,平均降水量比常年偏少55%,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持续维持在最高等级(五级)。同时,春耕生产用火和清明上坟用火骤然增多,野外火源管理极为困难。3月26日以来,我省进入今年以来第二个森林火灾高发期,温州、台州、丽水等地相继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森林消防形势严峻。
省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火灾的主要原因是,清明将近,部分群众祭祖扫墓点烛、放鞭炮、燃祭品等违章野外用火急骤增多;烧灰积肥、烧田坎草等农事生产性用火大量增加;春游踏青游人野外烧烤时未彻底清理余火,吸烟时随意乱扔火柴梗和烟蒂。
据了解, 3月29日,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全面签订了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近日省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召开全省森林消防工作紧急会议,再次专题部署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并派出8个由厅级领导带队的清明森林消防工作专项督查组,分赴全省11个市的重点林区,检查督促基层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省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要求,清明期间禁止野外违章用火,不准烧香、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等明火上坟,不准在林区明火野炊,提倡送鲜花、种树种草等文明祭祀新风尚。发现火情请及时拨打12119,未经专业培训不得随意上山扑救森林火灾,禁止老人、儿童、孕妇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