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新当选的村干部虽然工作积极性高,但经验不足,做事方法不当,如果缺乏有效指导,容易出现村“两委”关系紧张、新老班子闹派性搞对立等问题,影响新班子工作开展。个别退职、落选村干部,由于心理不平衡等各种原因,不愿意进行工作交接,给村“两委”新班子制造麻烦,甚至上访,影响村班子团结干事,影响农村稳定大局。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换届后续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老班子顺利交接,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基层建议要重视和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指导监督新老交接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要适时组织检查验收,特别是镇一级,要在第一时间部署好交接工作,指导、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建立健全换届选举档案,当有争议、有纠纷时,能有据可查。
二、开展新班子分级培训。对新一届村干部、村民(股东)代表、“三小”组长,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可通过集中授课、实地参观、老村干部“传、帮、带”等形式,组织新当选的村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帮助其尽快进入角色,胜任岗位工作。必要时,可进行任职资格培训,经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三、关心关爱离任村干部。引导退职、落选干部正确对待进退流转,提前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落实关心关爱措施。可通过组织村“两委”新老班子成员座谈交流、上门谈心、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加强新老村干部之间的交流沟通,促进团结共事,为村里发展群策群力。认真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好退职、落选村干部的相关待遇,及时兑现各类补贴,消除后顾之忧。
四、实施践诺奖惩制度。成立县、镇、村三级联合督查组,定期督查村干部承诺目标落实情况。结合村干部“双述双评”工作,将村干部工作实绩与政治待遇、工资待遇挂钩,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对履职践诺、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不能履职践诺的予以警告,甚至罢免、撤职。
五、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抓紧推进共青团、妇联、民兵、治保调解等配套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议事规则、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理财制度等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