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6日讯
“委托投票”是整个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纰漏的环节,很有可能因此换届出现纰漏导致整个选举工作全盘颠覆。龙游县对此高度重视,设置细节规定、责任落实到人、反复验证确认验“实”委托细节,确保委托“零差错”。
严格把关确认委托关系。规定受托人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时,应当在本村正式选举投票日的三天前提交委托人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并注明联系方式;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委托投票进行审核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登记,在本村选举投票日二天前公告委托投票审核情况,在本村选举投票日一天前发放委托投票书。
明确要求设置细节规定。推行“两个无效”、“三个不得”规定。“两个无效”,即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已经委托他人投票的委托人接受他人委托的循环委托无效;“三个不得”,即超过截止时间的不得再办理委托,受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委托人的选票,不得再将委托人的选票交由他人代写。委托人在投票截止时间前赶回要求投票的,应当是受托人尚未领取选票,且委托人本人办理取消委托投票手续后方可投票。
反复验证抓好最终确认。监票人负责验证选民身份、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并让选民或受托人在选民(委托人)名册上盖手印,再告知发票人当面发票,在确认选民(受托人)领到票后,再进行下一轮验证。发票员负责领取、核对、保管选票,在监票人验证选民身份、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并明确告知后,当面发票,确保“一人一票、人票一致”,避免少票多票等现象发生。
突出责任开展督查点评。为了确保委托投票“零差错”,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落实班子成员督查点评制度。由驻村干部对所联系村的委托投票情况进行电话随机抽查,每村抽查不少于50人,并做好抽查情况登记,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再次进行电话随机核查,填写督查点评表,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和意见,实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乡镇(街道)党(工)委将此项工作纳入乡、村干部的年终考核,如出现委托不实的情况,将取消该村的村干部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因委托不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村支委和村选举委员会相关责任人给予撤消职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