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4月7日举行仪式,邀请包括《法制日报》记者在内的15位媒体记者担任反渎职侵权工作新闻联络员。据悉,这一做法尚属全国首创。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称,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新闻界的联络机制,宣传反渎职侵权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扩大渎职侵权案件线索来源,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浙江省决定推行反渎职侵权工作新闻联络员制度。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李汉水介绍,新闻联络员实行任期制,每届5年。省检察院与新闻联络员联络的内容方式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介绍反渎职侵权工作有关情况;赠阅有关资料,帮助了解反渎职侵权法律、法规和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其提供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组织参加重大渎职侵权案件庭审活动和各类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活动。
李汉水介绍,新闻联络员可以参加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一些会议,阅读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活动,了解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部署及工作情况,并予以宣传报道。可以向省检察院反映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反渎职侵权工作与队伍建设的批评和建议,并了解这些批评、建议的改进和落实情况。新闻联络员应当向省检察院提供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线索,并了解其提供的举报线索的查处结果,对查证属实的渎职侵权案件,可获得奖励。(记者陈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