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院13日召开加强和改进公诉环节未成年人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全省检察机关要以专门的机构和专业的队伍,通过建立捕、诉、防一体化机制,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优先保护和区别保护。
2004年至2010年,四川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931人,审结38855人,对37484人提起公诉,起诉率96.47%;不起诉888人,不起诉率为2.29%。为促进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四川省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拟定了《四川省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导意见》。《意见》解决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办理机构、专业队伍建设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等14项制度问题,有利于指导各地检察机关迅速建立一套成熟完善的适应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的“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和办案、教育、矫治、预防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目前,四川省已有8个区县检察院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门机构,135个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专业队伍370人,113个检察院建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办理机制,71个检察院建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分案起诉制度,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掀开新的一页。(记者王丽刘德华通讯员胡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