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至6月间,杭州萧山人王亮(化名)和同村村民为获取非法利益,密谋后商定聚众赌博。事后,年近50岁的王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考虑到王亮的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他曾2次因赌博被处以行政处罚,1次因嫖娼被行政处罚,究竟该不该适用缓刑?在量刑过程中,法院参考了“社区矫正判前调查评估”。
社区矫正工作室工作人员钱银水接受法院委托,开始了判前评估工作。被告人王亮对社会是否存在危险?他的邻居、同事对他是否接纳?是否有担保人……钱银水连续两天待在王亮所在的村子,走访了附近的村民、他的家人和同事,最后得知王亮家庭稳定,有一双儿女;有一个养猪场,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而且,邻里对他评价很好。
很快,一份关于王亮的《刑事被告人情况调查表》形成。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分别签字盖章,认为王亮适合社区矫正。
王亮最终被判了缓刑,回到村里的他积极投入到改造生活中,还在村里开展起了赌博危害的宣传。
2009年1月,杭州萧山区司法局在区法院成立了全省首个进驻法院的社区矫正工作室,旨在第一时间获得裁判信息,实现判矫无缝对接,做好判前评估工作。2年多来,该工作室已协助开展判前评估案件共计33例,调查被告人46名。王亮便是其中之一。
“其中也有2名被告人经调查一致被认为不适合社区矫正。不过这些调查结果不能影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仍然判处缓刑。但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接收通知前,就做好了准备:怎样加强监督管理,怎样开展教育感化,都已部署妥当。”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汪立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