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公路管理段春晓养护站原站长胡建东巡查路面积雪情况时,被货车撞倒,因公殉职。4月17日,货车驾驶员董某被北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去年12月16日8时许,董某驾驶一辆重型普通货车,违反禁行标志沿太河路自南往北驶至大碶街道和鸽村一下坡路段时,因严重超载且驾驶不当,加上路面积有冰雪,车辆失控后相继与两辆轿车、一辆轻型自卸货车相撞。轻型自卸货车被撞后又与两辆轿车发生碰撞,后又撞到正在工作的胡建东,并致其死亡。事后鉴定,董某驾驶的车辆超载2685公斤。
经交警部门认定,董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董某已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损失。
法院认为,董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他有自首情节,能自愿认罪并得到被害方的谅解,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