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买下小儿子的房改房小儿子不想便宜3个哥哥
10年前房屋被拆迁,父亲把大部分补偿金平分给膝下四子,让他们另置新房,自己则买下了小儿子名下的小户型房改房。10年后,小儿子夫妻却不愿将房改房过户给父亲,父亲一气之下,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虽然有了判决结果,可是烦恼并没有消除,父子还差点反目。最后,兰溪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解开了这对父子之间的疙瘩。
近日,84岁的父亲送去大红锦旗,感谢检察官“情系于民,排忧解难”。
房改房留下后遗症
老人名叫郭贤均,性格刚直,办事喜欢讲原则。
2000年,因兰溪市城市拆迁改造,郭贤均的房子被拆迁,他获得了25万元安置补偿费。
考虑到儿子们都已成家,郭贤均将大部分补偿费平分给了4个儿子,让他们自己去买个较大面积的商品房,以改善家庭居住条件。余下的补偿费,郭贤均用来买下了小儿子名下的一套小户型房改房,作为安身之所。
这原本是一件办得挺圆满的事情,谁也没想到,之后事情却变了味。
由于房改房一直在小儿子名下,2004年11月,小儿子出具了一张字据,之后又于2009年1月写了一份声明,说明房改房由父亲郭贤均出钱购买,所有权归父亲所有,并可全权处置该房。
虽说如此,但郭贤均还觉得不安心,很想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2009年时,这套房改房已经升值了不少。郭贤均提出要过户,但小儿子却以“老婆不知情”为由,明确反对将房产过户到父亲名下。
2009年3月,做事喜欢讲原则的郭贤均将小儿子夫妻告上法院,要求确认房产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并由小儿子夫妻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事项。
小儿子夫妻提出抗诉
2010年6月,郭贤均终于等来了他期盼已久的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讼争房屋为房改房,虽房产权登记在郭贤均小儿子的名下,但房屋为郭贤均全额出资购买,从被告两次出具的字据和声明内容看,明确讼争房屋为郭贤均所有,故双方实际约定郭贤均以取得讼争房产所有权为目的的出资购房。
小儿媳虽称对该约定毫不知情,但对郭贤均支付购房款的目的并无合理解释,而该款在当时当地可购得与讼争房屋相当的商品房;并且,讼争房屋一直由郭贤均使用,房屋产权证书也由郭贤均收执保管,按社会惯常理解,此为所有人占有使用所有物的表现。
法庭判决小儿子夫妻协助郭贤均办理讼争房屋过户手续。
正当郭贤均满心希望地等待小儿子夫妻陪自己去办理过户手续时,新的情况又发生了。小儿子夫妻以继承已去世母亲的遗产部分为由,再行诉讼,同时又向兰溪市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
“算账”解“疙瘩”
郭均贤父子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兰溪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陈旭忠通过多渠道摸清了双方的心思及问题的症结所在。
原来,小儿子夫妻认为此房原本是夫妻俩的福利房改房,尽管当初自己没有出钱买下,但里面实际包含有自己的福利待遇,而一旦将房子过户到父亲名下,那么等父亲百年后,此房产将作为遗产与其他三兄弟均分,自己显然吃亏。
针对这一情况,陈旭忠拨拉着算盘,做起了调解工作,他根据同步增长原则,并以讼争房产的当年实际价值与购房款之间的比例,对双方利益进行了重新分配,再根据房产的现行价值计算,建议由郭贤均一次性付给小儿子夫妻4.175万元,作为对诉讼房产的工龄补贴等福利补偿;小儿子夫妻则配合过户手续,同时撤销有关继承权的官司。
考虑到陈旭忠的调解建议很公道,近日,郭贤均和小儿子夫妻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一起在父子间闹了多年的不愉快事件终于顺利解决。
郭贤均对陈旭忠竖起了大拇指“,多亏了你的热情和细心,帮我们家解决了大难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