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4月20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继续深入推进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规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发挥管理单位在高层多业主建筑管理中的积极作用,4月19日上午,宁波市海曙区石贤义副区长召集区公安局、区安监局、海曙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高层多业主建筑开展消防安全分级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关于海曙区高层多业主建筑开展消防安全分级管理的方案》,指出从今年4月起至12月将对海曙区内147家物业管理的高层多业主建筑开展以项目为考评对象的消防安全分级管理工作。其中,按照A、B、C、D级四个等级对分级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分类,A、B、C、D级四个等级,对应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届时,消防安全分级管理活动领导小组采取部门检查和日常消防安全网格化巡查相结合方式对各高层多业主建筑单位实施考核评定,并按分值划定B、C、D三个等级;要求授予A级单位的,则需项目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经多方组织考评,如符合该级标准的,授予“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称号。此外,会议还对考评内容进行了明确,一是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安全检查队伍和志愿者消防队伍;二是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确保齐备完好,自动消防设施每年委托资质单位检测合格;三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消防登高场地未被占用;四是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完善消防安全档案;五是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六是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设置消防设施标识,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同时,会议根据全区高层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现状,决定组织消防大队、公安局派出所、安监局以及八个街道的消防安全网格化巡查员对辖区147家高层多业主建筑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网格化和日常消防监督情况,按照考评细则对建筑单位实施不同频率的监督检查,并切实做到边实施分级管理边检查隐患边完善考评工作。
会议最后,石贤义副区长对区高层多业主建筑开展消防安全分级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海曙区作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的示范点,在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有创新的思路、大胆的尝试,努力推动辖区高层多业主建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消防安全分级管理工作是推动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一项具体措施,各部门要加强合作,坚持打防管控并举,持续保持对消防安全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安全大局平稳;三是消防安全分级管理活动要以消除火灾隐患、增加群众安全感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标准,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注重效率,并建立完善长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此项创新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筑牢全市消防安全屏障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