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0日致信上海市检察院,祝贺上海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建25周年。他强调,要不断完善和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开拓进取,不断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曹建明在贺信中说,25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积极改革创新,在很多方面开创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先河,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
曹建明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摆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更加注重教育、感化、挽救,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突出强调预防,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健全分案起诉、社会调查、犯罪记录消灭、帮教管理等相关机制,不断完善和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更加注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成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更加注重整合社会力量,善于发挥社区、学校、青少年组织等社会群体的作用,善于提出促进未成年人社会管理创新的合理建议,增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工作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定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
今天,上海检察机关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建25周年纪念大会。会议宣读了曹建明检察长的贺信。高检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检察长要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队伍、刑事政策、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的专业化及专门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创造出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新制度和机制。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2010年,上海被列入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城市,这既是对上海的肯定,同时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综治、教育、青保和相关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的协作,围绕未成年人中的重点群体、工作中重点项目,共同发挥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用,加强教育服务管理,切实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高检院、京、津、沪、渝四直辖市等检察机关有关负责人,上海团市委等青少年工作机关、团体有关负责人,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等参加大会。(据检察日报 记者 徐日丹 林中明)